2026年项目公告-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成都飞机设计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入围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四川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0日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成都飞机设计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入围
(招标编号:0747-2660SCCZE095)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为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入围,招标人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成都飞机设计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入围 采购进行国内。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0747-2660SCCZE095
2.2招标项目名称: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入围
2.3入围投标人数量:3家,各车型执行价以入围投标人三家中的各车型最低报价为依 据,确定中标金额。
2.4业务分配比例:每家入围投标人占比约三分之一。
注:业务分配为参考值,在项目执行过程中招标人通过响应速度、服务表现、投诉情 况等因素动态每半年考核,并调整业务分配比例。
2.5项目预算:年度采购金额合计约为800万元,其中成都地区用车占比约为20%.
2.6对于成都外的用车需求,投标人可外调资源保障,须经招标人审批。
2.7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全国范围,主要服务出发地或目的地在成都市)。
2.8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无外资背景。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 复印件和无外资背景承诺书(格式自拟)。
(2)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在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取得从事汽车租赁或客车 租赁的备案许可证明),并提交有效的许可证扫描件;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则只需要 具备业务范围包含用车服务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财务要求
(1)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为企业的,须提供2022年、2023年、2024年度经 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复印件(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 金流量表、利润表,可不提供会计附注;分支机构可以使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主体
的财务资料),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 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
(2)事业单位或军队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 部会计报表代替,提供复印件并盖鲜章。
(3)因成立时间不足无法全部提供的,提供单位成立至今的经第三方审计报告(包 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可不提供会计附注;分支机构可以使用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主体的财务资料),提供复印件并盖鲜章;成立不足1年的,提 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3.3信誉要求
(1) 单一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通过“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本 单位在该网站的信用信息,并将全套信用信息报告附于投标文件中。如果投标人被列入严 重失信主体名单,本次投标将被否决。未提供的则以评标现场公开查询结果为准。
注:若投标人在上述平台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亦需要提供上述平台经查询无信用信 息报告结果的查询截图,同时提供未被国家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经查实,若投标人被航空工业集团及招标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名录的,将否 决其投标。
3.4其他要求
(1)授权代表须提供投标人直接为其缴纳的最近6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前8个月内 任意6个月)社保证明文件。
(2)联合体以提供轿车和商务车服务的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人数不超过 2家。
(3)联合体各方主体之间必须签订内容具体、分工明确、权责清晰的联合体协议。
(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外,不能再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5)联合体各方对项目总承包承担连带责任。
(6)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 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本项目开标后,开评标过程中所有签字应当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本人签署。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6月9日至6月16日17:00(北京时间24 小时制,下同)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6月30日 9:30;地点为:成都市。
(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6月30日9:30;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