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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在线筛选/山东省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工耳蜗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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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在线筛选/山东省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工耳蜗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

一、招标条件

本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工耳蜗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包: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人工耳蜗采购,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人工耳蜗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人工耳蜗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山东”网站列为“失信 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7号)的规定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凭 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注册证(如有附表, 须提供附表);

4.2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4号)的规定提供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第二类医疗器械 提供经营备案凭证,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3供应商须按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53号)的规定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一类医疗器械提 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 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

4.4供应商须提供经境内产品生产企业或境外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上指定的 代理企业、区域总代等出具的委托产品经营销售的合法且有效的授权书。授权 书必须明确经营销售的范围为采购人全部院区,不得分院区委托授权。(授权 可追溯)

4.5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 分类界定文件。

4.6供应商所投医用耗材如属于消毒产品应提供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如有附表,须提供附表);作为消毒类产品须提供《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其它类产品提供国家规定要求的相关资质。

5.法律法规对合格供应商的其他要求、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07日 08时30分到06月13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邮件主题请备注“102项目+包号+供应商公司全称”):获取时间:6月7日08:30至6月13日16:00, 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须将营业

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表EXCEL格式发至邮箱。

审核后向供应商报名邮箱发送磋商文件。注明:1.报名表EXCEL格式在平台下载(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 项目专用报名登记表);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通 过。一旦获取成功,不允许修改所投包号。本项目不收取报名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18日 14时00分

递交方式:济宁市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18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济宁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 1927 2310

邮  箱:zbguoxin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