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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公告-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西部院区阳采试剂耗材遴选项目采购(三次)遴选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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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公告-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西部院区阳采试剂耗材遴选项目采购(三次)
(招标编号:JCZX2026-026(三次))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招标条件本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西部院区阳采试剂耗材遴选项目采购(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详见公告,招标人为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ZX2026-026(三次)
项目名称: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妇产科医院吉林医院(长春市妇产医院、长春市妇幼保健院) 西部院区阳采试剂耗材遴选项目采购(三次)。
预算金额:不高于吉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招采子系统)及吉林省体外诊断试 剂阳光采购平台的最低价格;供应商承诺报价不高于吉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 (招采子系统)及吉林省体外诊断试剂阳光采购平台的最低价格,合同有效期内,因政策或 市场变化合同标的单价降低的,供应商应及时出具降价函,经采购人确认后,双方按降价后 的单价执行。若非吉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招采子系统)及吉林省体外诊断试 剂阳光采购平台的最低价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采购包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5个采购包,一次采购过程中成功采购9个包,现针对以下16个采购包进行二次采购,各采购包兼投兼中。
分包 标的物 数量(个/盒/箱)预算
3包 免疫试剂、耗材、校准品及质控品(1-21)以管理科室向供应商发送的发货通知为准试剂不高于吉林省阳光采购平台最低价耗材不高于吉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招采子系统)的最低价格
4包 生化、免疫质控品 (1-50)
5包 临检试剂、耗材、校准品及质控品 (1-41)
7包 临检试剂、耗材、校准品及质控品 (1-4)
8包 免疫试剂、耗材、校准品及质控品 (1-2)
9包 临检试剂及耗材(1-2)
11包 微生物试剂、耗材、校准品及质控品 (1-9)
12包 病理科阳采试剂参数(一)免疫组织化学染色诊断试剂(1-13)试剂不高于吉林省 阳光采购平台最低价
14包 病理科阳采试剂参数(三)免疫组织化学染色诊断试剂((1-5)
15包 病理科阳采试剂参数(四)细胞保存液
16包病理科阳采耗材参数(一)免疫组织化学染色诊断耗材(1-3)耗材不高于吉林省药 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招采子系统)的最低价格
17包 病理科阳采耗材参数(二)免疫组织化学染色诊断耗材(1-2)
18包 病理科阳采耗材参数(三)免疫组织化学染色诊断耗材(1-3)
20包 放射科阳采耗材 耗材不高于吉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招采子系统)的 最低价格
24包 电诊科医用耦合剂 耗材不高于吉林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招采子系统) 的最低价格
25包 检验科医用试剂耳聋易感基因试剂盒 试剂不高于吉林省阳光采购平台最低价格 采购需求:详见遴选文件。
合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交货期:均签订合同后7天之内交货)。
交货地点:长春市绿园区飞跃路2345号(浙大妇院吉林医院西部院区)(管理科室指定的地 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 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 录的网站截图证明)。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5.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和/或经销)本项目标的的合法资格。
6.(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 证》。
(2)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 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 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 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 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 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4)投标产品若不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等相关官方网站的截图证 明及情况说明。
三、获取遴选文件
1.时间:6月9日至6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供应商需携带以下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对应本项目名称、采购包及编号的法人授权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地点:长春市。
4.售价:每套售价300元/包,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6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长春市)
五、二次遴选采购公告的情形:对于第一次挂网不足3家供应商报名的,采购人会进行二次挂网。对于已经报名成功的供应 商,无需在二次挂网期间再次报名。对于未报名或报名不成功的供应商,可在二次挂网期间 进行报名。
其他:1.本项目支持按照分包产品报名。
2.实际采购产品和数量以采购人向供应商发送的送货通知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允许合同分包、转包。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