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公告-武汉华源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中金数谷武汉大数据中心220kV输变电工程专业分包
招标编号:HBMD-DLSG-2026064
1.招标条件项目建设单位为 /(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来源 已落实,招标人为武汉华源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 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 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 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 组织,须具备承担所投项目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 障如期完成中标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 国家强制认证证书。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 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至 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任一日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 报》处理期内的均适用不良行为处理结果。或投标人存在触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 关系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安全及质量重大问题“熔断机制”情形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即使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尚不存在上述情况,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出现上述情况 的,招标人亦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铁路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投标人不
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得存在违法失信行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 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投标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 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查询的,包含“营业执 照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清算信息”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 止日前20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如投标人未 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提供的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 ,或报告内容被评标委员会认定有异议的,投标人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 ”和“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查询的结果为准。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 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与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将 会对投标人进行不利评价。投标人提供虚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的,按照虚 假投标进行否决,并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办法》进行相应 处理。即使投标人在开标当日未出现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但在中标通知书到达之日前,存在上述情形的 ,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 其他
3.2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 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 的资质。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 标。
3.5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投标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06月08日17时30分至至06月15日17时30分止(周末及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三)获取方式: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报名资料原件购买招标 文件。
(四)本次招标文件按标段收取标书费用,具体金额详见《附件》。(招标 文件售后不退。)
(五)报名方式:线下现场报名:
(1)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法人报名提供)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 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须 正确标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标段号),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3)标书费汇款凭证并加盖单位公章,具体金额详见附件:附件(须正确注 明项目名称(简称)或招标编号以及标段号):
(4)开票信息(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5)本项目仅接受现场报名;
(以上所有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报名并 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为电子版)。
注:标书费为单次使用费用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超过公告报名截止时间缴纳、汇款 凭证未备注项目简称或招标编号、多缴等不限于上述情况)错缴的标书费概不退还,为避 免投标人的损失及经济纠纷,请投标人仔细阅读了解后慎重决定!
(如项目分有标段或子包,以上报名资料可提供一份,但法人授权委托书上必须注明 所投标段号。)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07月02日09
:30分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07月02日08:30--09:30止。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5.2递交方式:
(1)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法人递交提供)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 证原件(被授权人递交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正确标明项目 名称、招标编号及标段号,并加盖单位公章),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以下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注:(如项目分有标段或子包,法人授权委托书可提供一份,但委托书上必须注明所投标 段号。)如未按要求携带资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5.3开标时间:
07月02日09:30分,(湖北省武汉市)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 代表准时出席开标仪式。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