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推荐-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代煎代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0617-26C4FY1310)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代煎代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项目编号:0617-26C4FY1310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中药饮片代煎代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实际结算为准。最高限价:4元/付。
采购需求: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提供中药饮片代煎代送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一考评。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若投标人是生产商,应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是经营商,应依法取得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明确包含中药饮片煎煮(或中药饮片代煎服务)。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6月9日至6月15日,每天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方式:线下获取售价:850.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6 月29日10 点30 分(北京时间)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采购活动执行下列政府采购政策(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0)《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
(12)《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13)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btb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