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合肥北城全民文化健身活动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合肥北城全民文化健身活动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合肥北城全民文化健身活动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发改双服[2025】58号
1.4招标人: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长丰县城市更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专项债及县统筹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合肥北城全民文化健身活动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
2.2招标项目编号:2026AFCGZ50535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6AFCGZ50535
2.5建设地点:长丰县双凤开发区阜阳北路与金鸿路交口
2.6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合肥市长丰县双凤开发区阜阳北路与金鸿路交口。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1539.1平方米(62.3亩),总建筑面积约64385.5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全民文化健身活动中心、老年与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地下停车场及室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其中,全民文化健身活动中心总建筑面积为46774.6平方米,地上2层,地上建筑面积为24465.9平方米,建筑高度23.90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为22308.7平方米,高度6.10米,地下室含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设备用房等功能。工人文化宫地上5层,建筑面积8672.2平方米,建筑高度23.90米。老年与青少年活动中心地上5层,总建筑面积为8938.7平方米,建筑高度23.90米。全民文化健身活动中心为混凝土框架结构,大跨度部分采用型钢混凝土梁柱,最大单跨约61米;工人文化宫、老年与青少年活动中心为混凝土框架结构,采用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30%。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图纸(方案)、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等。
2.7合同估算价:32834.971238万元
2.8计划工期:820日历天,其中(1)设计周期为120日历天,以合同备案时间为起始时间,周期内需配合取得审图合格证:(2)施工周期为700日历天,以开工令时间为起始时间,周期内需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2.9招标范围: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1539.1平方米(62.3亩),总建筑面积约64385.5平方米。项日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全民文化健身活动中心、老年与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地下停车场及室外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其中,全民文化健身活动中心总建筑面积为46774.6平方米,地上2层,地上建筑面积为24465.9平方米,建筑高度23.90米,地下1层,建筑面积为22308.7平方米,高度6.10米,地下室含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设备用房等功能。工人文化宫地上5层,建筑面积8672.2平方米,建筑高度23.90米。老年与青少年活动中心地上5层,总建筑面积为8938.7平方米,建筑高度23.90米。全民文化健身活动中心为混凝土框架结构,大跨度部分采用型钢混凝土梁柱,最大单跨约61米;工人文化宫、老年与青少年活动中心为混凝土框架结构,采用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不低于30%。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工程,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后期涉及的需要深化设计部分的施工图设计、招标人提出的其他深化设计要求及配合施工图审查、材料设备采购及后期的工程施工等内容、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项日采购、施工、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及养护工作。
2.10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质量标准:合格
2.12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1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施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1.2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1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2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不可以为同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须具备以下业绩之一:
(1)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0万元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均可)。
(2)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均可)。
3.1.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无。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财务要求:无
3.1.6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3.1.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其中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任务的单位不超过1家,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承担本项目施工任务的任意一方作为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
(2)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1的施工资质,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2的设计资质。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信誉要求。
3.2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06月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3招标文件价格: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6月30日10时0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