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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最新-乌鲁木齐市第126中学(三校区)学校自营食堂餐饮加工服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新疆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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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乌鲁木齐市第126中学(三校区)学校自营食堂餐饮加工服务项目(二次)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市第126 中学(三校区)学校自营食堂餐饮加工服务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384.72,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第126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乌鲁木齐市第126中学(三校区)学校自营食堂餐饮加工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慈湖路校区自营食堂餐饮加工服务;(002)金融城校区自营食堂餐饮加工服务;(003)高铁校区自营食堂餐饮加工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慈湖路校区自营食堂餐饮加工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项目中须包含餐饮服务管理-所提供证照必须是通过年检的有效证件,如证件处于年审阶段,供应商应提供年审受理回执复印件,并承诺中标签订合同时提供通过年审的证件,餐饮服务人员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健康证》。;
(002)金融城校区自营食堂餐饮加工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项目中须包含餐饮服务管理-所提供证照必须是通过年检的有效证件,如证件处于年审阶段,供应商应提供年审受理回执复印件,并承诺中标签订合同时提供通过年审的证件,餐饮服务人员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健康证》。;
(003)高铁校区自营食堂餐饮加工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项目中须包含餐饮服务管理-所提供证照必须是通过年检的有效证件,如证件处于年审阶段,供应商应提供年审受理回执复印件,并承诺中标签订合同时提供通过年审的证件,餐饮服务人员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健康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09日 10时00分到06月16日 19时00分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标书现场发售。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法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6月30 日 16时 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6月30日 16时0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