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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项目-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关于精细化工产业园项目电力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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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关于精细化工产业园项目电力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
(招标编号:CCS20260526FJSZ120010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精细化工产业园项目电力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已由长新发改字【2026】3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精细化工产业园项目电力配套工程-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
2.3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等工程总承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含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包括施工图设计(包含供电线路方案、施工图设计及预算书及正式电安装全过程设计咨询服务),并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工程交付和质量保修等全部
工程内容。施工部分包含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2.4建设规模及内容:(1)从66kV西竹变电站预埋4回电缆管(每回2根),沿宁国路北侧、宾西街西侧、宜宾路北侧,102国道东侧、中科大街西侧、兴盛大路北侧敷设至福音街。线路全程拉管敷设,单根亘长9.688km。
(2)新建直线井70座,转角井11座,接头井23座
2.5 计划投资额:22015151元。(设计费:726849元,施工费:21288302元)
2.6最高投标限价:设计费折扣系数上限:1.0000。施工费折扣系数上限:1.0000.
2.7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8月31日。
2.8质量标准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及以上级别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和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熟悉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管理、工程采购管理、工程的综合协调管理;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无在建工程,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提供,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兼任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但应满足本项目对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的要求)。
3.2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5月1日至5月1日)应至少完成过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设计或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设计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施工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12材料:1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近三年(2023年5 月1日-5月1日)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参加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获取招标文件
自06月09日至06月15日登录电子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06月2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长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guoxinz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