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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交通运输局旬邑县义井村大桥新建工程代建和桥梁施工监控量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陕西    发布时间: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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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旬邑县义井村大桥新建工程代建和桥梁施工监控量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16号泰华金贸国际4号楼22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6年06月23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2026-CG0502(19)

项目名称:旬邑县义井村大桥新建工程代建和桥梁施工监控量测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旬邑县义井村大桥新建工程代建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1,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8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旬邑县义井村大桥新建工程代建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合同包2(旬邑县义井村大桥新建工程桥梁施工监控量测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96,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其他工程管理服务 旬邑县义井村大桥新建工程桥梁施工监控量测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邑县义井村大桥新建工程代建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旬邑县义井村大桥新建工程桥梁施工监控量测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旬邑县义井村大桥新建工程代建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主体资格证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记录在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系统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甄别);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合同包2(旬邑县义井村大桥新建工程桥梁施工监控量测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以上形式的证明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至少提供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8)供应商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公路工程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资质;
(9)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专业包含桥梁或桥梁隧道工程),并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10)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信用记录在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系统对供应商的信用情况进行甄别);
(1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6月10日 2026年06月1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12:00:00 ,下午 14:00:00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16号泰华金贸国际4号楼22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6月23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16号泰华金贸国际4号楼2203室

五、开启

时间: 2026年06月23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16号泰华金贸国际4号楼2203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申请的供应商,请于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西安市高新区沣惠南路16号泰华金贸国际4号楼2203室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免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3)《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4)《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8)《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2)《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其他需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旬邑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旬邑县东大街25号

联系方式:029-34422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景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市本级高新区沣惠南路16号泰华金贸国际4号楼2203室

联系方式:029-88228971/186291974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依依

电话:029-88228971/18629197467

陕西景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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