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黑龙江省哈尔滨学院银校合作建设项目重新
招标编号:HTCL-ZB-262112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学院银校合作建设项目【重新招标】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项目 业主为哈尔滨学院。招标人为哈尔滨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学院银校合作建设项目【重新招标】
2.2建设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建设服务期:180日历天内完成系统部署、调试、人员培训,通过招标人验收。
2.4项目概况:哈尔滨学院是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主办、省市共建、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 制普通高校。200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哈尔滨师范专科学校、哈尔滨大学、哈尔滨市教 育学院、哈尔滨市成人教育学院等四所院校合并成立哈尔滨学院。合校升本后,哈尔滨市师 范学校、哈尔滨市财经学校先后并入。2024年9月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土木水利、电 子信息两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
截至2025年末,哈尔滨学院在校本科生12802人,研究生39人,在籍继续教育学生13980 人,每年收缴学费约0.9亿元;现有职工1192人,每月代发工资约1000万元,全年代发工 资约1.2亿元。
2.5招标范围:哈尔滨学院将单位基本账户开立至中标银行。由中标银行承接学校基本 户、代收代付及智慧校园等相关业务。
2.6合作期限:合同签订后五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文件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含地方分支机构)颁发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为保证合作项目正常开展投标人须在哈尔滨市城区注册并开设有
营业网点(以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为准),且参与的银行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投标文件内提 供有效的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相关部门列入“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和“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2)投标人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近三年是指2023年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 间止)无行贿犯罪行为【本次招标所称“行贿犯罪行为”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有判决投 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犯行贿罪的情形】;
注: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信誉要求承诺或信誉要求截图。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需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格式要求提供承诺);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格式要求提供 承诺);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6月5日9:00时至6月10日9:00时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 将予以拒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gxzct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