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采购+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购置非法用水报警器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9日
关于采购+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购置非法用水报警器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本采购项目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购置非法用水报警器项目,采购人为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询比采购。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项目名称: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购置非法用水报警器项目
1.2 采购编号:【HXZB】20260451
1.3 采购范围: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购置非法用水报警器项目,拟购置非法用水报警器185个,消火栓智能压力监测15个,并完成采购、安装、验收及交付。
1.4 交货安装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采购、安装、验收及交付。
1.5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行业相关规范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1.6 交货地点:郑州高新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指定地点。
1.7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资料。
2.2 信誉要求:
2.2.1 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响应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2.2.2 供应商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包含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查询结果需显示查询时的日期,查询时的日期须在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对于供应商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2.3 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可自行承诺)。
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注: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询比采购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审时由询比小组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响应将视为无效响应。
3.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3.1时间:06月08日至06月12日09时30分,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郑州市
3.3邮件形式。各潜在供应商无须到现场获取询比采购文件,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须在获取询比采购文件时间内提供以下资料:①加盖公章的“询比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1);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③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文件;④询比采购文件费用转账凭证;以上均为扫描件PDF发送至邮箱,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收到资料后将询比采购文件电子版发回至供应商邮箱。
3.4售价:300元。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06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5.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5.1 时间:06月12月0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郑州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