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信息+天津市雍阳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S302喜邦线等养护工程侧缘石、花砖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天津 发布时间:2026年6月9日
推荐信息+天津市雍阳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S302喜邦线等养护工程侧缘石、花砖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
招标编号:TJBD-2026-G-A65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武清区
一、招标条件
本S302喜邦线等养护工程侧缘石、花砖采购及安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财政资金158.540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雍阳公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S302喜邦线等养护工程侧缘石、花砖采购及安装项目,共分为2包,其中第1包:S302喜邦线等养护工程南东线侧缘石、花砖采购及安装项目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磋商:第2包:S302喜邦线等养护工程津霸线侧缘石、花砖采购及安装项目1项,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磋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S302喜邦线等养护工程侧缘石、花砖采购及安装项目第1包;(002)S302喜邦线等养护工程侧缘石、花砖采购及安装项目第2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S302喜邦线等养护工程侧缘石、花砖采购及安装项目第1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或磋商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002S302喜邦线等养护工程侧缘石、花砖采购及安装项目第2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
(4)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或磋商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供承诺书;
(4)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05日09时00分到06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方式:现场或线上获取。一经售出,概不退还。(1)线上获取: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方式将采购文件费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时间以采购文件费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供应商未报名处理。电汇后将报名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及编号、所投包号及事项)、将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等上述全部资料加盖公章后扫描成PDF格式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包号):售价:500元/包。(2)现场获取:供应商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等上述全部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后到天津获取本项目磋商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18日09时45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18日09时45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11月15日前根据采购人需求分期完成供货及安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guoxinz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