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遴选+伊宁市城运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务用车租赁业务第三批轿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新疆 发布时间:2026年6月9日
6月遴选+伊宁市城运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务用车租赁业务第三批轿车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伊宁市城运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务用车租赁业务第三批轿车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日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4万元,招标人为伊宁市城运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车辆3辆,并提供配套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宁市城运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务用车租赁业务第三批轿车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宁市城运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务用车租赁业务第三批轿车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享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亭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的执业许可证副本扫描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扫描件;采购标的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允许该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报价),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1自然人投标的,证明材料须由本人签字2证明材料有效期应包含投标截止日。)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1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任意一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戴止日前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盖有社保局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中含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社保明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亭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行网上查询)。2提供(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声明函》提供(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06日10时00分到06月09日20时00分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法人到场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到场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每套售卖2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11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伊宁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