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招标-绿春县生态哈尼城管网建设项目(一期)第三方检测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云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9日
度招标-绿春县生态哈尼城管网建设项目(一期)第三方检测服务竞争性
(招标编号:YNKY-20261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绿春县
一、招标条件
本绿春县生态哈尼城管网建设项目(一期)第三方检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98.05万元,招标人为绿春县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1.1项目编号:YNKY-202619。
1.2项目名称:绿春县生态哈尼城管网建设项目(一期)第三方检测服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人民币980500元。
1.5最高限价:人民币980500元。
1.6采购需求:完成绿春县生态哈尼城管网建设项目(一期)实施期间所涉及的施工标段全过程见证取样检测及专项检测服务,检测范围包含不限于路基土石方检测、基层及底、路面工程检测、人行道检测、路缘石检测、给排水、管网检测、消防工程检测、交通工程检测、照明、电力工程检测、绿化工程检测等涉及规范及地方工程质量正常验收所需的所有检测项目内容。最终检测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为准,并按采购人要求出具正式检测报告(说明:采购人保留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减检测项目的权利)。
1.7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根据采购人要求,按实际工程进度完成项目所涉及的第三方检测工作,并确保满足工程的进度要求。
1.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9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10质量标准:检测服务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标准和建设部及其他部委颁布的有关工程检测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云南省下发的有关文件和规定,提交的检测报告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满足采购人使用需要,并通过验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书或声明函,提供近三年(2023年-2025年)任意一年经非本单位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上述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提供会计报表。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25年度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供应商无需提供上述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或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证明材料(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2.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提供网站截图,截图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
2.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同时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材料及构配件、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等】或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
(2)未取得建设工程质量资质证书的需提供国家或省(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或CMA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检测范围须包含本次招标所涉及的检测内容);
(3)项目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其以上职称,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4)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 1时间6月9日至6月1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
08:30-12:00时,下午13:30-17:30时(北京时间)。
3.3方式供应商需持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3企业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6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皆加盖公章)现场登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或将上述材料发送至邮箱(备注联系电话)进行线上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4售价:人民币5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06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5.1 时间:06月22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5.2 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guoxinzc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