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采购公告宁夏医科大学校园自动体外除颤器购置项目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宁夏医科大学校园自动体外除颤器购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3万元,招标人为宁夏医科大学。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和招标范围
规模:1、预算金额(元):¥330,000.00;最高限价(元):¥330,000.00:2、简要技术需求:自动体外除颤器购置:3、备注: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天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宁夏医科大学校园自动体外除颤器购置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宁夏医科大学校园自动体外除颤器购置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等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企业或单位负责人或自然人直接参与的仅提供身份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7)信用查询: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其响应无效(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无法查询的自然人等须提供书面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书:(8)投标人若为产品经销商,须持有有效期内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及相关产品注册附页;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持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覆盖本项目所投产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05日 09时00分到06月11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获取地点:(电子邮箱)报名成功后发送电子版文件:2、报名方式:投标人须详细填写附件中的《报名回执单》,将加盖公章的《报名回执单》发送至邮箱,即为报名成功,《报名回执单》3、售价: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25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06月25日 09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