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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项目南溪山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公开遴选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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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项目南溪山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公开

遴选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南溪山医院(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人民医院) 

一、项目名称:南溪山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

二、遴选方式:公开遴选

三、遴选内容、单位:

遴选内容:南溪山医院药品配送企业遴选服务1项,具体内容详见“遴选需求”。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四、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

1.参与遴选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药配送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与遴选企业必须具有相应完整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为法人批发企业),参 选人须同时具有履行合同必备的药品供应保障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药品质量可靠,在近3年内未被药监、纪检等部门通报处罚,3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被专门机构认定存在药品质量问题和重大违纪违法记录的。

4.未在药品集中采购中违规违纪违法,不存在被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同属部门禁止其参加广 西区药品集中采购的企业(供货商)。

5.参与遴选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等资质证照未被主管(执法)部门暂扣或吊销的。

6.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药品配送企业必须是在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网址:htt ps:// ybwt. ybj.gxzf. gov.cn/#/unitLogin)注册的配送商。

(三)参与遴选企业负责人如为同一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标遴选活动;同一集团下 属的分公司、子公司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仅允许一家参与同一分标参选。若发现关联企业同时参 选,均视为无效。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 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五)本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本遴选文件的参选人参选。

(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

特别说明:与遴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遴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遴选。

五、遴选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6月8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6月15日止,上午8:00~12:00; 下午3:00~6 :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3.售价:遴选文件工本费每本¥350.00,售后不退。

七、参选截止时间和地点:

参选人应于6月30日上午9时00分前将参选文件密封,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参选文件递交起止时间:6月30日上午8时30分起至9时00分止

八、参选会时间及地点:

本次参选会将于6月30日上午9时0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zbgstb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