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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搜招标连云港市赣榆民生水务有限公司一般固废污泥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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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搜招标=连云港市赣榆民生水务有限公司一般固废污泥处理公告

(招标编号:FWXM-202606080003-0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

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市赣榆民生水务有限公司一般固废污泥处理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53.6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市赣榆民生水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莒城湖水厂、塔山水厂制水过程中年产含水率80%污泥约6000吨。。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连云港市赣榆民生水务有限公司一般固废污泥处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连云港市赣榆民生水务有限公司一般固废污泥处理项目: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2、投标人具有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污泥处置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3、投标人具有排污许可证;4、投标人须是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在册单位,同时能够按环保部门要求填报(提供管理系统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项目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06月08日12时00分到06月17日17时30分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06月18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18日09时30分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市赣榆民生水务有限公司一般固废污泥处理项目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市赣榆民生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连云港市赣榆民生水务有限公司一般固废污泥处理项目 进行。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莒城湖水厂及塔山水厂; 

2.2项目概况:莒城湖水厂、塔山水厂制水过程中年产含水率80%污泥约6000吨

。2.3招标范围:连云港市赣榆民生水务有限公司一般固废污泥处理,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2.4 服务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1年(招标人有权根据上一年度合同履约情况决定是否续签,最多可续签一年);2.5最高投标限价:153.6万元/年,最高单价限价256元/吨,投标人投标时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2.7质量标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合法处理和运输污泥,须出具一般固废委外处置单,并承担货物运输及处理污泥全部环节的所有安全及环保相关的责任和费用。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3.2投标人具有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污泥处置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3.3投标人具有排污许可证:3.4投标人须是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在册单位,同时能够按环保部门要求填报(提供管理系统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3.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6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项目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3.7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其他要求:(1)本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连建发[2021】 338号、连建发[2021】 336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2)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提供2025年12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3)本工程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4)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在有效期内的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中标无效。 

4.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06月08日至06月12日;

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1)营业执照;(2)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3)具有生态环境部门出具的污泥处置项目的环评批复文件;(4)具有排污许可证;(5)投标人须是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在册单位,同时能够按环保部门要求填报(提供管理系统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6)拟报项目负责人2025年12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认可,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

(8)投标人承诺书。 

注:需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上传到电子投标文件中,如果因上传的资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bgsbm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