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推荐-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竞争性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零星维修工程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 资金5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 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 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4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
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2.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 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 间“信用中国”网站( 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 http:// www.ccgp.gov.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 印存档。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部人员配置要求: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 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一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须提供书面承诺并 加盖公司公章):
6提供近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前1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7 2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8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9本项目只面向小微企业实施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 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 标准,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小企业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独立参与的小 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09日09时00分到06月15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持现金购买。未购买磋商文件 者不得参加磋商。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23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23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项目概况
零星维修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6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XZB-2026-032
项目名称:零星维修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万元
最高限价:46.1493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完工(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2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 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 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2.4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 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2.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 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 时间“信用中国”网站( 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 http:// www.ccgp.gov.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 印存档。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供应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部人员配置要求:正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 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一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
3.5供应商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须提供书面承诺 并加盖公司公章):
3.6提供近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前1个月内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72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3.8供应商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3.9本项目只面向小微企业实施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 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 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小企业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独立参与的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6月9日到 6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
方式: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持现金购买。未购买磋商文件者不得参 加磋商。磋商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6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
五、开启
时间:6月2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补充事宜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所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 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 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 打印存档。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 1927 2310
邮 箱:zbguoxin8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