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推荐=度上海市小昆山农贸市场采购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松江区
一、招标条件本小昆山农贸市场采购运营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48.7068万元,招标人为上海小昆山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小昆山农贸市场采购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小昆山农贸市场采购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小昆山农贸市场采购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 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2017) 141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企业单位;
(2) 投标人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整体转租;中标后严禁拆分经营权对外承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08日 09时30分到06月12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合格的供应商可于06月8日-06月12日上午9:30~11:00 时,下午13:00~16:00时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22日 13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22日 13时30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
七、其他受上海小 昆山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小昆山农贸市场采购运营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 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 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2017) 141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企业单位;
(2)投标人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 cn) 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整体转租;中标后严禁拆分经营权对外承包。
二、项目概况
1、采购人:上海小昆山资产经营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小昆山农贸市场采购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3、项目地址:小昆山镇平原街87号农贸市场内东边区域;
4、项目主要内容:小昆山镇平原街87号农贸市场内东边区域,经营面积900平方米,为弥 补农贸市场的亏损,提升摊位利用率、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居民购物体验,将农贸市场部分 区域委托服务专业化的第三方运营;
5、租赁物:小昆山农贸市场内东部900平方米房屋;
6、最低限价:348.7068万元/十年,(前三年不得低于32.85万元/年,每三年递增5%,第 十年不得低于38.0280万元),报价低于租金最低限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7、租赁期限:十年,自合同签订后开始计算,装修及运营培育期六个月;
8、租金递增:租金每三年递增5%.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06月8日-06月12日上午9:30~11:00时,下午13:00~ 16:00时(地址:上海市)报名,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进行现场报名及验证需携带的资料为: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原件及复印件;
(2)“信用中国网”( http://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 http:// www.ccgp.gov.cn/ cr/ list) 查询页面网页截图;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授权身份证,或法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 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需盖公 章及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人签字)及复印件;
提供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声明函;
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且不接受除公章以外的:比如投标专用章等。
原件审阅后当即退回。如以上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报名将不予接受。
凡愿参加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磋商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
注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磋商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
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也 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1000元/本。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06月22日13:30(北京时间)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 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06月22 日13:30(北京时间)。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
2、磋商地点:上海市;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