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山西省晋中平遥县时投飞轮(30MW/0.2499MWh)+电化学储能(170MW/340MWh)独立储能示范EPC总承包项目
(招标编号:SDMX20260508001)
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
一、招标条件本晋中平遥县时投飞轮(30MW/0.2499MWh)+电化学储能(170MW/340MWh)独立储能示范EPC总承包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4009.98万元,招标人为平遥时锦川储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一、招标条件晋中平遥县时投飞轮(30MW/0.2499MWh)+电化学储能(170MW/340MWh) 独立储能示范 EPC 总承包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DMX20260508001)已由平遥县能源局批准备案,招标人为平遥时锦川储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进 行。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晋中平遥县时投飞轮(30MW/0.2499MWh) +电化学储能(170MW/340MWh) 独立储能示范EPC 总承包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储能场区、220kV升压站等工程分项内的电气一次、二次、通 信、自动化、土建、消防、给排水、暖通等。建设附属建筑生产综合楼、检修库房、危废暂 存间、消防水池、消防水泵房等,及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停车场、绿化、给排水、供配电 等工程。送出线路部分。
2.2建设地点: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南政乡南政村。
2.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本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涵盖晋中平遥县时投飞轮(30MW/0.2499MWh)+电化学储能 (170MW/340MWh)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全流程建设相关工作,具体包括:勘察设计服务方面, 完成项目全电站(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电站厂区等)范围内和送出线路(不含对侧间隔)的勘 察及各相关专业的施工图设计,配合提供图纸审查、技术交底、竣工图编制等全过程配套服 务:设备采购及供货方面,涵盖集装箱式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飞轮储能系统、储能变流 器、能量管理系统,200MVA主变、35kV配电装置等变电站全套电气设备,35kV集电电缆线 路及消防、给排水等辅助设备与备品备件;施工及安装方面,负责综合楼、设备基础、电缆 沟等建筑及构筑物施工,所有电气设备吊装安装、集电线路敷设及防腐、防雷等配套施工;
调试及验收方面,完成设备单体调试、系统联调、整站调试,配合阶段性验收、电力部门专 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备案与并网验收;同时包含项目报批报建协助、操作维护人员培训、质保 期运维及完整竣工资料移交等其他相关服务,确保项目达标投产。
2.4计划工期:184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7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12月31日。
2.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有关设计规范标准规程要求:
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验收标准,质量达到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晋中平遥县时投飞轮(30MW/0.2499MWh) +电化学储能(170MW/340MWh)独立储能示范EPC 总承包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承担电力工程施工工作的单位提供)。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同时具备电力行业新能源发 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联合体投标 时,由承担工程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电气师执业资格或工程系列副高级及 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B类)。
3.4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 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严重违法失信名
单(黑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严重失信 主体名单”: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 承担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7.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7.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 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 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7.4其他: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 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06月05日至06月09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获取方法:现场购买
4.3标书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付费方式:现金。
4.5.获取方式: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获取地点获取采购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牵头人提供即可);
(2)资质证书扫描件(牵头人提供即可);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牵头人提供即可):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投标可不提供,牵头人提供即可);
(5)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牵头人提供即可);
4.6获取地点:青岛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06月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法:现场纸质递交。
5.3递交地址:山西省太原市
注:逾期或者未正常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开标时间:06月 2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