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曲靖市陆良县西桥历史遗留磷石膏综合处置项目I期配电工程竞争性
(招标编号:2026-063-1013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
一、招标条件
本陆良县西桥历史遗留磷石膏综合处置项目Ⅰ期配电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92.787602万元,招标人为陆良县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陆良县西桥历史遗留磷石膏综合处置项目Ⅰ期配电工程,新建10kV单 回线路电缆架空线混合架设线路,新装SCB14-2500kVA箱式变压器一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陆良县西桥历史遗留磷石膏综合处置项目Ⅰ期配电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陆良县西桥历史遗留磷石膏综合处置项目Ⅰ期配电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 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1.7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特别提示: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只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投标人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 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 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如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 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评审时, 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 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五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 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注 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执业 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公告发布之后的个人参保证明。)
(3)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 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或注册证书、公告发布之后的个人参保证明。)
(4)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 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岗位证 书、公告发布之后的个人参保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 05 日 08时30分到06月11 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 16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 1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曲靖市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6-063-1013号
2.项目名称:陆良县西桥历史遗留磷石膏综合处置项目I期配电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927876.02元。
5.最高限价:1927876.02元。
5.项目概况: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陆良县西桥历史遗留磷石膏堆场清空治理和母鸡山采石 场生态修复工程两部分。磷石膏堆场清空治理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陆良县西桥历史遗留磷石 膏堆场分层回采开挖磷石膏179.78万吨,对开挖完成后的场地平整,覆土复绿;对开挖出来 的磷石膏进行无害化处理改性,建设改性生产线一条(100万吨/年),由磷石膏破碎、粉碎 系统,皮带运输系统,混合搅拌系统、加药系统等组成,完成西桥历史遗留磷石膏堆场堆存 磷石膏的回采、破碎、输送、无害化处理,经过处理后的磷石膏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 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的第|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要求和《改性磷石 膏用于矿山废弃地生态修复回填技术规范》(DB53/T1269-2024)要求。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主 要建设内容:场地清理、地形地貌重塑工程(包括防渗工程、导排工程、回填工程、监测设施 等)以及生态重建工程(耕植土覆盖、植被恢复)组成,生态恢复面积合计约为5.01hm²,新 增林地面积5.018hm².
6.采购需求:本项目为陆良县西桥历史遗留磷石膏综合处置项目Ⅰ期配电工程,新建10kV 单回线路电缆架空线混合架设线路,新装SCB14-2500kVA箱式变压器一台。
7.工期:60日历天。
8.质量要求:按相关专业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组织验收,一次验收合格。
9.服务地点: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大莫古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 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规定的情形;
1.7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特别提示: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只需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投标人应对其资格信用承诺内 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承诺,视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处以采购金 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如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 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评审时, 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 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五级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 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注 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未担任其他在建、待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身份证、学历证、执业 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公告发布之后的个人参保证明。)
(3)技术负责人:具备电力工程相关专业技术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 供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或注册证书、公告发布之后的个人参保证明。)
(4)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 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岗位证 书、公告发布之后的个人参保证明。)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06月05日至06月11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省曲靖市)。
3.方式:现场获取。请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 公章);③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⑤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在法人授权情况时提供)进行办理。
4.售价:8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06月1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时间:06月 16 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曲靖市
六、其他补充事宜本次采购活动中各投标单位的安全和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采购方一概不负责任。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