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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污水处理厂次氯酸钠药剂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江苏    发布时间:202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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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次氯酸钠药剂采购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GZB20260477)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无锡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次氯酸钠药剂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67万元,招标人为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招标范围: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芦村污水处理厂、城北污水处理 厂、太湖新城污水处理厂、北尖公园净水厂次氯酸钠的供货及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产品 生产、质检、包装、运输(从生产厂家至招标人指定地点)、装卸、保险、售后服务、技术 支持、税金及所有相关伴随服务,其中:一标段:芦村厂、太湖厂次氯酸钠采购合同估算价: 383.5万元;二标段:城北厂、北尖公园净水厂次氯酸钠采购合同估算价:383.5万元。(2) 供货期:一年,自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计算。实际供货以招标人发出的供货通知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一标段(芦村厂、太湖厂);(002)二标段(城北厂、北尖公园净水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一标段(芦村厂、太湖厂))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3.1.2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
投标人如是生产厂家时,必须具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道路运 输经营许可证》(包含:危险货物运输8类;如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委托具有 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须提供该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 委托运行协议等);
投标人如是代理经销商时,必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 危险货物运输8类;如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 输,须提供该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委托运行协议等)、以及
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书面授权文件(格式自拟,扫描件 加盖公章,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
3.1.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 所得税)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5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 表和利润表)或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4年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 务报告。
3.1.7被授权委托人应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由 投标人企业为其依法缴纳的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法定 代表人参与的除外)
3.1.8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渠道查询企业信用 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 报告”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次氯酸钠药剂采购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投 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所有标段的投标报名,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投标人需在投标 文件中明确优选标段次序(详见附件格式)。如某标段预中标的投标人已经中了其他1个标 段,则该标段由其次排名的投标人中标。若投标文件中未明确优选标段次序,则按标段先后 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002二标段(城北厂、北尖公园净水厂))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3.1.2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
投标人如是生产厂家时,必须具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道路运 输经营许可证》(包含:危险货物运输8类;如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委托具有 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输,须提供该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
委托运行协议等);
投标人如是代理经销商时,必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 危险货物运输8类;如不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负责运 输,须提供该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委托运行协议等)、以及 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书面授权文件(格式自拟,扫描件 加盖公章,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
3.1.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不包括个人 所得税)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5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6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 表和利润表)或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2024年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 务报告。
3.1.7被授权委托人应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由 投标人企业为其依法缴纳的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法定 代表人参与的除外)
3.1.8 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渠道查询企业信用 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 报告”
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次氯酸钠药剂采购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投 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所有标段的投标报名,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投标人需在投标 文件中明确优选标段次序(详见附件格式)。如某标段预中标的投标人已经中了其他1个标 段,则该标段由其次排名的投标人中标。若投标文件中未明确优选标段次序,则按标段先后 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04日 18时00分到06月 09日 18时00分
获取方式:平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 26 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2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无锡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bjzyz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