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最新-中储粮(盘锦)储运有限公司智能出入库系统自主可控改造项目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辽宁 发布时间:2026年6月7日
最新-中储粮(盘锦)储运有限公司智能出入库系统自主可控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ZCLPJCY202602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
一、招标条件
本智能出入库系统自主可控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47.05万元,招标人为中储粮(盘锦)储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储粮(盘锦)储运有限公司及中央储备粮辽东湾直属库有限公司智能出入库系 统自主可控改造项目。目前,中储粮(盘锦)储运有限公司、中央储备粮辽东湾直属库有限 公司现有智能出入库业务依托山东金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卡通管理系统运行,该系统 是项目建设期间考虑中储粮盘锦储备基地一体化建设,满足特殊业务需求锁建设的一套智能 出入库系统,该系统目前与基地各公司业务紧密结合,中储粮政策性业务数据均采用手动导 入导出的形式满足业务需要,根据中储粮集团公司《关于推进智能出入库系统自主可控改造 的工作提示》要求,中储粮(盘锦)储运有限公司与中央储备粮辽东湾直属库有限公司需对 现有的智能出入库系统进行智能化改造,以确保中储粮集团新业务管理系统软、硬件自主可 控并符合国家自主可控有关要求和集团公司统一部署。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智能出入库系统自主可控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智能出入库系统自主可控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供应商资质要 求
1、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提供合法 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报价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为报价人正式员工,提供近3个月在
报价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保的证明(不含补缴)。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在近三年与采购人有合同纠纷并对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的,或被索赔过的报价人的将被拒 绝;
2.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
2.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 // www.gsxt.gov.cn/)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黑名单);
2.2在“信用中国( http: // 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存在失信惩戒信息;
2.3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 // zxgk.court.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被中储粮(盘锦)储运有限公司及 所属单位纳入供应商黑名单、不良行为记录名单、限制报价(投标)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 的;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的;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近3年内有 骗取中标、串通投标、严重违约、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报价人须书面承诺: 不存在关联单位同时投标、借用资质、挂靠、围标串标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人员、社 保、业绩均真实有效若隐瞒关联关系、虚假承诺、借照投标,投标无效、取消中标、没收 保证金、列入黑名单、追究责任。
2.5禁止挂靠、借用资质、出借名义投标
报价人不得挂靠、借用、受让他人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参加投标;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 以本单位名义参加报价;不得通过挂靠、转包、违法分包等形式规避资质要求。
违反上述规定的,按以下从严处理:
(1)成交无效;已成交的,成交结果无效、解除合同;
(2)全额没收投报价证金;
(3)永久列入采购黑名单,禁止参与中储粮(盘锦)储运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所有项目投 标;
(4)上报中储粮集团、行业主管部门,建议暂停/取消中储粮系统内项目投标资格、吊销 相关资质;
(5)赔偿采购人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编制费、评审费、监理费、工期延误损失、 重新采购费用等):
(6)涉嫌串通报价、诈骗、伪造证件等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采购人根据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项目竣工验收后需经过结算审计,工程结算审减金额超过成交单位报审金额的5%的,超 出部分对应的审计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在结算时从工程尾款中扣除
2.成交单位需对项目现场展开全面且细致的勘察工作。在投标报价时,应自行将后期可能出 现的超出工程量清单范围的部分,充分考虑进综合总价内。项目实施过程中及竣工结算阶段, 针对超出工程量清单的部分,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3.为落实中储粮国产化软硬件配置及集团集采管理要求,本项目配套的打印机、电脑,若该 品类设备在中储粮服务网集采入围目录内,成交单位须从中储粮服务网入围供应商处采购供 货,供货时须提供正规采购发票、订单凭证作为验收归档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成交后不得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08日 09时00分到06月 10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 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所有证件(加盖公章) 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并写明公司名称、 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到邮箱(扫描件要求原件扫描,字迹、画面清晰),所有证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电,确定报名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邮件为准。 (递交报价文件时供应商须提供一份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 11日 11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11日 14时00分
开标地点:辽宁省盘锦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bjzyz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