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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关于-成都市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空勤羽绒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四川    发布时间:202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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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关于-成都市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空勤羽绒服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空勤羽绒服采购项目(项目名称),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1.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空勤羽绒服,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年预估采购数量
1 乘务员羽绒服(女) 件 2600
2 乘务员羽绒服(男) 件 300
3 飞行员羽绒服 件 1800
项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计调整(需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备货备料、产品供应、包装运输和装卸、材料检验检 测、质保期内日常维护和上门巡访、售后跟踪服务等全过程。
2.2项目预算金额:3483000元/年(含税金额)。
2.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4交货地点:
(1)送至招标人指定库房:双流北头基地行政仓库、天府国际机场、川航各分公司、航站,配送范围覆盖全 国。
(2)点对点配送:免费提供物资“点对点”配送服务和独立包装服务,快递寄送至员工个人,配送范围覆盖 全国。
(3)年度总量约80%点对点配送、20%送货到招标人指定库房。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中标人数量:1名,份额100%.
2.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3483000元/年(含税金额)。
注: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2.8交货期限:招标人订单下达后首批订单50个自然日内、后续补单30个自然日内送至订单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原始生产厂商,具备自主生产能力,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生产厂房产权证或有效期内的厂房租赁合同;
②生产厂房地址,并在地图中明确标注生产区域和生产区域面积(不含办公区、展厅等非生产区)。
(2)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注:以评标现场在全 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具有羽绒服生产所需的设备,设备应包含①充绒机、②锁边机、③裁片设备、④定型整烫设备: 提供采购发票或租赁协议或进口报关单复印件。(设备名称不一致的需提供设备的功能介绍以证明是同种设备)
(4)投标人提供三份合同生效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当日的羽绒服销售合同。如为单次合同,单次合 同金额须在300万元及以上;如为框架合同,年度供货累计金额须在300万元及以上。
①单次合同请提供含有金额的中选/中标通知书或含有金额的合同关键页内容并提供发票复印件及明细。
②框架合同请提供合同关键页内容、发票复印件及明细。
③投标人需根据每份合同提供发票金额合计金额,合同金额均以提供的有效发票合计为准。
3.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 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 6月11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北京时 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途径: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免费获取(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7月 9日 10:00:00.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方式:四川省成都市。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投标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起止时间:7月9日09:30:00至10:00:00.
6.2样品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6.3样品规格及数量:
(1)样品清单:
序号 样品名称 单位 样品数量
1 乘务员羽绒服(女) 件 1
2 乘务员羽绒服(男) 件 1
3 飞行员羽绒服 件 1
备注:三款样衣均提供标准L码。
(2)所提供样品应为“盲样”,除了招标文件规定的印制内容,样品及其包装均不得具有可以识别投标人名 称的任何标志。
6.4样品的运送、检测、包装、保管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需自行将样品送至指定地点并在 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完毕。
6.5为了更好地评审产品的质量,在评审过程中有可能对样品进行破坏性检验,不管是否中标,招标人和招标 代理机构均不对破坏后的样品提供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6样品退还:中标人的样品不予退回,封样留存。未中标单位的样品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后7日内投标人自 行取回,逾期未取回的样品,招标人将自行处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xmgs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