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在线筛选/河南德方众康健康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口腔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南阳市,卧龙区
一、招标条件
本河南德方众康健康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口腔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河南德方众康健康管理发展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河南德方众康健康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口腔设备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南德方众康健康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口腔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河南德方众康健康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口腔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2025年度财 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的可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应提供2025年6月1日 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查询时间为发布 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7、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和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局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适应的经营资格(采购产品属于第 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采购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 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境内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 的生产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 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投标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需具有《医疗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39号)和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局33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规定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 器械产品备案登记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与转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HNHHCS2026-0603
2.项目名称:河南德方众康健康管理发展有限公司口腔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采购内容:口腔设备采购;
4.2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和标准;
4.3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
4.4质保期:质保最少三年,提供原厂保修服务;
4.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5.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期限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本单位2025年度财 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的可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3.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应提供2025年6月1日 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查询时间为发布 公告之日起到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7、属于医疗器械的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和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局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相适应的经营资格(采购产品属于 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采购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 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②供应商为境内生产商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相适应 的生产资格(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 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投标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需具有《医疗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39号)和国家药品
监督管理局33公告的《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规定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 器械产品备案登记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与转包。
备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响应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06月05日至06月1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 下午14:00 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方式:现场获取(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 公章)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06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06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zbgstb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