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在线筛选/石家庄市第四医院远程胎心监护仪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
项目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石家庄市第四医院远程胎心监护仪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8万元,招标人为石家庄市第四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远程胎心监护仪1台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石家庄市第四医院远程胎心监护仪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石家庄市第四医院远程胎心监护仪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符合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投标;
3.通 过“信 用 中 国 ” (https:// www.creditchina.gov.cn) 、“中 国政府采购 网” (http:// www.ccgp.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zxgk.court.gov.cn) 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最高 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递交截止时间后查询的结果为准);
4.1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 册证(如所投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则请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4.2供应商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则其营业执照必须包含相应的经营范围;
4.3供应商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4供应商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5供应商如为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05日09时00分到06月11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获取时间:6月5日9时00分到6月11日17时00分(公 休、节假日除外
2、邮箱报 名:发送报名资料至邮箱: ,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获取报名表填写发送至 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 15 日 14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15日 14时30分
开标地点:石家庄市
售价:150元/套,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上传或携带以下资料1、线下报名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下列复印件;
2、邮箱报名需 上传下列资料的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件(必须清晰完整):(1)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人身份证;(4)属于医疗器械的,具有与所投产品相应的医疗 器械生产许可证(适用于制造商);(5)属于医疗器械的,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适用于代理商投标);(6)属于医疗器械的,具有与所投产品相 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zbgstb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