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在线筛选/江苏省淮安市丰安仓储(淮安)有限公司9.7MW屋顶(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在线筛选/
招标编号:ZE066026N8ZC01527
受招标人淮安市国有投资发展集团能源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丰安仓储(淮安)有限公司9.7MW屋顶(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丰安仓储(淮安)有限公司9.7MW屋顶(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1.2项目地址: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徐杨街道膳魔师路南侧31号;
1.3招标规模:丰安仓储园区共占地约15 公顷,现已建物流仓储用房共计6栋,屋顶形式为不锈钢彩钢瓦屋面,目前屋顶 具备安装光伏条件的面积约8 万平方米。该项目拟采用“全额上网”模式,预估可安装光伏交流侧容量约9.7MW,直流侧装机装 机容量11MWp.具体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1.4招标范围:丰安仓储(淮安)有限公司9.7MW屋顶(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包含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全系统设计、施 工图设计、系统方案(含接入方案)、光伏设备采购、施工及并网发电、荷载检测及加固、荷载复核、项目各方协调等。对本 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等全过程负全面责任。
1.5 最高限价:贰仟玖佰柒拾万元整(¥29700000.00),其中施工、采购部分最高采购限价金额2945万元、设计部分最 高采购限价金额25万元。各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上述最高采购限价,报价高于上述最高采购限价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 理。最终安装直流侧光伏装机容量若低于11MWp,以项目实际安装容量等比例结算;若超过11MWp,合同额不调整。
1.6工期/服务期限:120日历天(其中完成设计工作7日历天、获得电力接入批复15日历天、施工工期80日历天、并网18 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请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提供与联合体 协议中约定分工相适应的资质证书):
(A)设计资质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电力行业工程设计行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
(B)施工资质要求: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住建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承装类三级及以上(含承装类三级(10千伏以下))、承修类三级及以上(含承修类三级(10千伏以下))、承 试类三级及以上(含承试类三级(10千伏以下))的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证应满足《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 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 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要求: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资格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二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同时提供投标人自2025年10月以来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 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业绩之一:
①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03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800万元及以上的光伏 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提供相关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购售电合同或并网验收意见 单(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②工程总承包分包的设计业绩要求:/
③工程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业绩要求:/
④工程施工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03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800万元及以上的光伏发 电项目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提供相关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购售电合同或并网验收意见单(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 加盖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⑤工程设计业绩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自2021年03月01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800万元及以上的光伏发 电项目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提供相关合同(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 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4、类似业绩:
自2021年03月01日(含)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造价800万元及以上的光伏发电项目的施工(含EPC工程总承包) 业绩或设计业绩,提供相关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购售电合同或并网验收意见单(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的证明 材料必须能充分反映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
6、投标人近三年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节资格审查资料第九部分格式要求 提供承诺书原件)
7、投标人满足以下条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节资格审查资料 第九部分格式要求提供承诺书原 件)
a.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b.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 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8、项目负责人满足以下条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节资格审查资料 第九部分格式要求提供承诺 书原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两种情况):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 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 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 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c.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25)12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 字〔2025〕12号文规定执行。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有请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06月04日至06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2.本项目文件售价:免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25日下午14时00分
开标时间:06月25日下午14时0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
六、其他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gxzct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