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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在线筛选/中原银行郑州分行安防运营服务项目项目在线筛选/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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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在线筛选/中原银行郑州分行安防运营服务项目项目在线筛选/

招标编号:XDGC-2026-05-26-235

1、招标条件

根据业务发展需求,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下称“中原银行”或“招标人”)拟对中原银行郑州分行安防运营服务项目进行,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原银行郑州分行安防运营服务项目

2.2招标内容:中原银行郑州分行安防运营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 服务期限:一、三、四标段 12 个月;二、五至八标段 24 个月。

2.4 服务质量: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

2.5标段划分:共划分为八个标段。其中一标段:郑州市区保安服务派遣项目;二标段:郑州市区押运及寄存保管服务项目;三标段:郑州分行监控中心值守项目;四标段:郑州市区 110 联网报警和夜巡服务项目;五标段:新密支行(含乡镇)安防运营服务项目;六标段:登封支行(含乡镇)安防运营服务项目;七标段:巩义支行(含乡镇)安防运营服务项目;八标段:荥阳支行(含多镇)安防运营服务项目。

2.6 中标单位数量:一标段4名中标人,二标段至八标段1名中标人。

注:1.如本项目一标段“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不足4家、或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4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4家”的情形,则本项目一标段将重新招标。2.本项目投标人可参与多个标段投标,允许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分别中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人员、技术、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服务许可证或其他证明文件的清晰复印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提供至少一份 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

类似服务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证明材料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标的页、双方盖章页、服务内容页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经审计的完整的 2023 年度及 2024年度财务报告,需注册会计师签字并盖章(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需附开户许可证明)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承诺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0月1日以来任意 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 creditchina. gov.cn/)“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3.5.2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详细页面(具体查询步骤参考:网站首页一高级检索一案由一刑事案由一贪污贿赂罪一行贿罪;)。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或以后)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和违法行为,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保证对客户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3.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即投标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查询结果(查询结果需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项目在线筛选/发布之日或以后)。

注:以上(第3.5.1项、3.5.2项、3.6.2项)查询截图,若投标人未提供或提供截图模糊或有瑕疵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现场进行查询并存档。

3.7本次招标一至四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至八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资格审査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并不意味着资格通过,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的评审为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6月4日09时00 分至6月 10 日 17时 00 分。

5.3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6月24 日 15 时00 分(北京时间)。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bjbzxm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