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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在线筛选/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环卫一体化项目劳务服务单位入围项目项目在线筛选/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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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在线筛选/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环卫一体化项目劳务服务单位项目在线筛选/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环卫一体化项目劳务服务单位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聚焦城市环卫一体化核心业务,涵盖但不限于道路清扫保洁(含主次干道、背街 小巷、城乡结合部路面)、垃圾收集转运(含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大件垃圾等)、公厕运维(含 日常保洁、设施维修、消毒消杀、便民服务保障),绿化养护,道路及市政设施维护五大核 心板块,具体服务内容以招标人后续实际中标项目需求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环卫一体化项目劳务服务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鲁木齐市政环卫集团有限公司环卫一体化项目劳务服务单位)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2.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2.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 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4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 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 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其他要求:

2.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项目的招标。

2.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2.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04日 10时00分到06月25日 19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于6月4日至6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除外),每日上午10:0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持营业执照(须为三证 合一)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取招标文件,300元/本/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26日 11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26日 11时00分

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聚焦城市环卫一体化核心业务,涵盖但不限于道路清扫保洁(含主次干道、 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路面)、垃圾收集转运(含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大件垃圾等)、公厕 运维(含日常保洁、设施维修、消毒消杀、便民服务保障),绿化养护,道路及市政设施维 护五大核心板块,具体服务内容以招标人后续实际中标项目需求为准。

1.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环卫一体化项目劳务服务单位入围招标,通过方式择优确

定若干家劳务服务单位,纳入我单位环卫一体化劳务服务供应商库,提供道路清扫保洁、垃 圾收集转运、公厕运维、绿化养护,道路及市政设施维护等相关劳务服务,劳务服务单位需 自行配备施工专用小型工具、电动机具及简易辅助设备。

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本项目合同按年度签订,具体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在合同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权根据年度综合考评结果选择续签合同或终止合同)。

1.4服务内容:以招标人具体施工范围为准。招标人获取具体项目后,招标人有权根据施工 标段划分、具体范围、要求等根据各入围单位的报价情况,结合报价合理性、履约能力等因 素,最终确定具体施工标段最优服务单位。

1.5入围家数:20家。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的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2.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3年1月至今)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 同或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4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 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5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 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其他要求:

2.6.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 项目的招标。

2.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

2.7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于6月4日至6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00 时至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持营业执照(须为三证合一)复印件、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招 标文件,300元/本/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6月26日11时00 分(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zbgstb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