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在线筛选/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三合一多功能数字化影像系统项目在线筛选/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三合一多功能数字化影像系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0万元,招标人为北京清华长庚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一、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三合一多功能数字化影像系统3.项目预算金额:80万元、项目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4.采购需求:
包号
1
铝
1-1
标的名称
三合一多功能数字化影像系统
数量
1
单位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80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口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口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口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口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口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
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2其他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萱资格,须提供书面声明和证明材料,其中: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投标人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6月3日至6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6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zbgstb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