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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在线筛选/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东二教工食堂厨房设备更新及伴随服务采购项目公开项目在线筛选/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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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在线筛选/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东二教工食堂厨房设备更新及伴随服务采购项目公开项目在线筛选/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浦东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东二教工食堂厨房设备更新及伴随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603370.00元(人民币),招标人为上海第二工 业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食堂厨房设备及伴随服务,包括设备采购、安装、维保等全程服务。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东二教工食堂厨房设备更新及伴随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东二教工食堂厨房设备更新及伴随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资格要求:

1)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供应商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必须具有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 投标;

5)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本项目在线筛选/活动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文件和 由法人出具的对本项目在线筛选/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授权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合同转让与分包;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东二教工食堂厨房设备更新及伴随服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MT-26-05019

3、预算金额:603370.00元(人民币)

4、最高限价:603370.00元(人民币)

5、采购内容:本次采购食堂厨房设备及伴随服务,包括设备采购、安装、维保等全程服务。(详 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概况及采购需求)

6、交付期限:须在8月20日前完成产品安装调试,并确保招标人能正常使用。

7、交付地点: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资格要求:

1)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供应商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投标人必须具有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 投标;

5)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本项目在线筛选/活动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文件和 由法人出具的对本项目在线筛选/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授权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合同转让与分包;

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06月03日至06月10日(现场报名时间:上午09:30- 11:00, 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现场现金支付)

(四)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交的资料

1、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如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书)原件及复印件;

2、具有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注 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授权事项 (如报名、投标等内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双方身份证正反面,并 加盖公司公章。原件验看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如有缺漏,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 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 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06月24日10:30, 逾期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06月24日10:30, 逾期不予受理

1、提供投标文件纸质版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档1份(U盘,应包括投标文件Word版 及含签字盖章的PDF版,并保证正常读取。投标文件电子档不作为评审依据,以纸质版正本 为准)并密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除 投标文件内装订的,请另外单独打印携带一份);

3、提供样品:炊用燃气大锅灶。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将装有样品(妥善密封, 不得使用透明包装)的纸箱(所有样品统一置于该纸箱,纸箱外壳不体现样品具体信息,仅 须封贴A4纸张清晰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内含样品产品种类名称及件数, 并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功能。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zbgstb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