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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在线筛选/浦发银行贵阳分行2026—2028年资产保全业务外部法律服务机构入围供应商项目(二次)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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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在线筛选/浦发银行贵阳分行2026—2028年资产保全业务外部法律服务机构入围供应商项目(二次)

项目所在地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

一、招标条件

本浦发银行贵阳分行2026—2028年资产保全业务外部法律服务机构入围供应商项目 (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0万元;私有资金0 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外国政府及企业投资0万元,招标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贵阳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贵阳分行资产保全业务外部法律服务机构入围,包件1入围不超过10家,适用 于浦发银行贵阳分行全辖(含贵阳分行本部室、分行辖内各一级支行及二级分行重大疑难案 件),包件2入围不超过3家,适用于遵义分行,包件3入围不超过3家,适用于毕节分行, 包件4入围不超过3家,适用于黔西南分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浦发银行贵阳分行2026—2028年资产保全业务外部法律服务机构入围供应商项 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浦发银行贵阳分行2026—2028年资产保全业务外部法律服务机构入围供应商项目 (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合格投标人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不少于三年的律师事务所,特定情况下(如律师事务所吸收合 并等原因,律师事务所的成立日期至今不满3年,但合并一方原有成立年限满三年)可提供 律师事务所实际营业持续时长的相关证明。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 业许可证》且通过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年审,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 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司法机关最近一个年度年审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律师事务所总所、 分所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完整 的财务审计报告、报表(若未取得2025年报告,可提供2024年)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

人单位公章】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度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税和近6个月 内任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其中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中“税种” 内容需与前述缴纳要求相关);

4)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三 张记录了本招标文件发售期开始后日期的页面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从2023年1月 1日起至今),以中国裁判文书 网( https:// wenshu.court.gov.cn/)( 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在“高级检索”“案由”“刑 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6)近三年内(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一个或以上为银行提供 金融资产保全业务(即金融债务纠纷类诉讼案件)的成功案例,且包件1的投标人需至少有 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5万元或单个合同(框架)年度累计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5 万元,包件2、包件3、包件4的投标人需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2万元 或单个合同(框架)年度累计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2万元;须提供合同或采购单(包含合同 关键页,如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署日期页、盖章页等)及相关证明文件(纸 质发票、电子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至少10名及以上律师依法持有《律师执业 证》,并经上一年年检合格(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 料(格式详见附件6-4)】;

8)在包件对应区域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承诺函,并附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 明)。

9)提供保密承诺函(格式自拟)。

10)投标人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提供承诺 函)。

11)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 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 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12)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 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3)投标人不得将本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03日 09时00分到06月 10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 23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23日 09 时30分

二、项目简介

贵阳分行资产保全业务外部法律服务机构入围,包件1入围不超过10家,适用于浦发银行 贵阳分行全辖(含贵阳分行本部室、分行辖内各一级支行及二级分行重大疑难案件),包件2 入围不超过3家,适用于遵义分行,包件3入围不超过3家,适用于毕节分行,包件4入围 不超过3家,适用于黔西南分行;

投标机构仅允许参与一个包件的投标。本次招标招录比小于或等于三分之二(向下取整):

入围有效期:自合同签署之日起3年,本项目共4个标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包件1为贵阳分行资产保全业务外部法律服务机构入围,入围不超过10家;

包件2为遵义分行资产保全业务外部法律服务机构入围,入围不超过3家;

包件3为毕节分行资产保全业务外部法律服务机构入围,入围不超过3家;

包件4为黔西南州分行资产保全业务外部法律服务机构入围,入围不超过3家。

在入围有效期内,如入围供应商的产品/服务进行更新,更新产品的技术配置指标及性能/服 务质量及标准不得低于入围的产品/服务、价格不得高于最终入围价格(优惠幅度不得低于 入围承诺),且须经过招标人的最终认可。同时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 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经批复。

三、合格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基本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不少于三年的律师事务所,特定情况下(如律师事务所吸收合 并等原因,律师事务所的成立日期至今不满3年,但合并一方原有成立年限满三年)可提供 律师事务所实际营业持续时长的相关证明。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 业许可证》且通过司法行政管理机关年审,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须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 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司法机关最近一个年度年审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律师事务所总所、 分所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完整 的财务审计报告、报表(若未取得2025年报告,可提供2024年)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 人单位公章】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度以来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税和近6个月 内任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其中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中“税种” 内容需与前述缴纳要求相关);

4)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http://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三 张记录了本招标文件发售期开始后日期的页面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以中国裁判文书 网( https:// wenshu.court.gov.cn/)( 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在“高级检索”“案由”“刑 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6)近三年内(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一个或以上为银行提供 金融资产保全业务(即金融债务纠纷类诉讼案件)的成功案例,且包件1的投标人需至少有 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5万元或单个合同(框架)年度累计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5 万元,包件2、包件3、包件4的投标人需至少有一个单项合同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2万元

或单个合同(框架)年度累计金额大于等于人民币2万元;须提供合同或采购单(包含合同 关键页,如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署日期页、盖章页等)及相关证明文件(纸质 发票、电子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至少10名及以上律师依法持有《律师执业 证》,并经上一年年检合格(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 料(格式详见附件6-4)】;

8)在包件对应区域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提供承诺函,并附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 明)。

9)提供保密承诺函(格式自拟)。

10)投标人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禁入名单(提供承诺 函)。

11)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 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 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12)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 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3)投标人不得将本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四、招标文件发售:

发售时间:6月3日起至6月 10日17:00止。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需要提交的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②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不少于三年的律师

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且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分所执业许可证(须 体现最新通过年检记录)(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采购文件售价:300.00元人民币(只接受现金或对公转账),售后不退。(首次已缴费投标 人免收文件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包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6月23日9:30;

包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6月24 日10:00;

包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6月24 日10:30;

包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6月24日11:00.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zbgstb12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