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项目采招/漯河市舞阳县人民医院综合能源托管服务项目项目在线筛选/
(招标编号:SMZB-2026-0526)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漯河市,舞阳县招标条件本舞阳县人民医院综合能源托管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271.39万元,招标人为舞阳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预算
1.1项目名称:舞阳县人民医院综合能源托管服务项目;
1.2 项目最高限价:6271.39万元(第一个托管周期:522.29万元,第二个托管周期: 54301万元,第三个托管周期:564.63万元,第四个托管周期:587.18万元,第五个托管 周期:610.71万元,第六个托管周期:635.25万元,第七个托管周期:660.85万元,第八 个托管周期:687.56万元,第九个托管周期:715.42万元,第十个托管周期:744.49万元;
1.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招标的主要内容及要求
2.1招标内容本项目采用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由中标人负责改造投资与实 施。本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托管范围的电、气能源费用缴纳,节能技 术改造、智慧管理运营平台建设、综合能源管理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
2.2服务期限:甲乙双方协商确认托管期起始日,服务10年(10个能源托管周期)
2.3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4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 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时间至当前时间节点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等证明文件);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承诺);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单 位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 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承诺);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投标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 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联合体投标的,本款 限制适用于联合体全体成员。
3.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规定,需提供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的“失 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查询的“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网站打印页面或截图(需提供项目在线筛选/发布日期之后的查询)。 经查询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其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条要求。
3.4联合体投标要求:
3.4.1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 且分别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全部资格条件。
3.4.2联合体各方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同一法定代表人情 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组成同一联合 体,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4.3联合体须书面明确1名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经联合体全体成员正式授权,统一负 责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答疑澄清、合同签订、整体履约统筹、对外沟通协调、结算办理等 商务对接工作。联合体全体成员须分别具备与自身分工相匹配的专业能力:联合体须至少有 一名成员具备合同能源管理、综合能源托管运营、智慧能源运维相关同类项目业绩与专业服
务能力、节能改造、智慧能源平台建设、工程实施安装等对应配套专业能力。本项目所需的 各项资质、认证、专项许可及对应业绩,可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实际工作分工,由承担该 专业板块工作的联合体对应成员分别提供并满足资格要求,无需联合体所有成员全部具备。
3.4.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 同时加入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约定的,相关各方对应的全部投标均作无效投 标处理。
3.4.5投标时须提交加盖联合体全体成员公章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协议内容至少 载明:
(1)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成员单位全称 (2)各方具体工作范围、专业分工与职责划分;(3) 履约责任划分、违约追责机制;(4)履约全过程管理协同机制、联合体解散前置条件;(5) 联合体各方就本项目全部义务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的明确承诺。
3.4.6资格审查阶段,类似项目业绩、专业技术与专项资质等评审要素,可由联合体各成 员分别提供、合并汇总认定。
3.4.7投标文件、澄清补正文件、项目合同等法定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并加盖牵头 人公章,同时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及全体成员的授权证明文件;联合体全体成员就本项目 合同履约、全部义务与法律后果,向招标人承担法定连带责任。
3.5补充说明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鼓励具备本项目核 心能源托管运营服务能力的单位担任联合体牵头人,本项为引导性要求,不做强制性准入限 制。
3.6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化工、电力、电信等有行业 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但同一上级公司的两个分 支机构不得同时参加投标,采购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 支机构负责人”。
四、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 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公告期限:6月4日至6月10日
六、招标文件获取
6.1本次招标文件获取采取现场获取和网上获取两种方式,可二选其一。
方式一: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6月4日至6月1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在 漯河市携带证件获取。须携带以下以供审核的资 料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有效的营业执照;(2)法人代表授权书(须 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后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售价:伍佰元整。
方式二:网上获取,网上领取文件时需发送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书(须 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后附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打电话确认。邮件中需注明需要报名的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接收文件的邮箱地址,审核通过后,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送至投 标者邮箱。售价:伍佰元整。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自身资格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 位和个人不对投标人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 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联合体投标须由牵头 人统一办理获取手续,并同时提交联合体协议扫描件。
6.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6月4日至6月1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6.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漯河市;
6.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6.5招标文件费用:500元。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6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7.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漯河市。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6月24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8.2开标地点:漯河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gxzct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