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项目采招/葫芦岛市中国船舶集团渤海造船有限公司蓄电池充放电设备改造项目在线筛选/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蓄电池充放电设备改造(招标编号:GKCB-0126BH122),招标人为主国船舶集团渤海造船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辽宁省葫芦岛市
2.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日内完成安装及调试工作。
2.3交货地点:葫芦岛市,中国船舶集团渤海造船有限公司厂区内。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属集二次设计、采购、建设、安装、调试、培训及服务为 一体的交钥匙工程。主要利用现有蓄电池组充放电装置进行改造,在保留现有功能前 提下,实现可为新锂电池组充放电功能。
2.5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500 万元(含税)。
2.6关于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说明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具备履行合同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
(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 gov. cn) 列入严重失信名单 (代理机构评审现场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整顿、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 的状态。(格式自拟)
3)近3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未发生过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格式自 拟);
4)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团渤海造船有限公司禁止 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 录(格式自拟);
(3)其他要求:法律规定的其他要求。
3.2本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期:6月3日09时至6月8日16时(北京时间,下 同);
4.2标书费:800元/份,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售后不退,请提供汇款凭证、开 票信息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含购买文件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6月24日9时30 分,地点为北京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3开标地点及时间与递交信息一致。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gxzct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