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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光绿能(日照)高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2026年度中光绿能后村镇智慧路灯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山东    发布时间: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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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光绿能后村镇智慧路灯项目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光绿能后村镇智慧路灯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 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光绿能(日照)高新技术产业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东港区
2.2项目规模:项目总投资约7900万元。该项目拟在后村镇山河社区、皋陆社区、陈 家沟社区宅科社区内各行政村乡村道路、田间沟渠、滨河两侧安装智慧路灯1000盏及地下 网线、储能等配套设施,实施村级亮化提升工程。
2.3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设计变更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清单内容;
2.4工期要求:184日历天(以实际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2.5标段划分:第一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 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或市政或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 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 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 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 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 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 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
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 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 过5年的。
3.4投标人须提供 2024 或 2025 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含资 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即“三表一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 供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
3.5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 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本公司在上述两 个网站相关栏目的记录截图)。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 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 暂停期内;
(5)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
(6)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政府投资人未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 文件的,
该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9)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 次招标所需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
(10) 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至少包括2025年07月以来 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 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2)投标人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 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投 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
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出借(挂靠)资 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 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为:6月6日至6月11日,上午 8:30至11:30, 下午14:30至17:30.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携带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 公章(一式三份)前来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1)营业执照;(2)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3)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5.3招标文件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6月 26日14时00分。.
7.资格审查(有效的):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相关证书、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 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连续 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25年1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 的,应提供相关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4)2024或2025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5)“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须提供本公司在上述 两个网站相关栏目的记录截图);
(6)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7)投标人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如果因递交的资料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 清晰辨认,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导致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