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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鄢陵县2万亩元宝枫产业综合开发项目种植基地建设(第二批)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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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鄢陵县2万亩元宝枫产业综合开发项目种植基地建设(第二批)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二次)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
一、招标条件
本许昌市鄢陵县2万亩元宝枫产业综合开发项目种植基地建设(第二批)工程epc总承 包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0560万元, 招标人为许昌元宝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招标种植面积为2000亩,每亩移植72株8-15年树龄的元宝枫(详见招标 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工程或林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 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 工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 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 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身份兼任,有任职的需承诺中 标后可随时撤离其他任职在建项目;②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 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 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投标资格被暂 停、取消状态;(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2) 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网站( http:// zxgk.court.gov.cn/ shixin/> 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 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 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 页时间。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信誉中 (1)、(2)要求。
3.5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 条件,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 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 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资料和提交本次投标文件。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 关投标均无效。
3.6其他要求:
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 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 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 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出
具声明函)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JXZX-Z2025006102
2.2建设地点:许昌市鄢陵县全县境内。
2.3项目建设内容:本次招标种植面积为2000亩,每亩移植72株8-15年树龄的元宝枫 (详见招标文件)。
2.4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2.5招标控制价:705600000.00元。
2.6工期:设计周期自招标人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历天。施工工期自招标人书面通知 发出之日起69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8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相关的设计、与工程相关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工程施工、验收及 质保期的保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工程或林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 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 工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 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 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含)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身份兼任,有任职的需承诺中 标后可随时撤离其他任职在建项目;②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不得兼任。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近三年(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 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 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投标资格被暂 停、取消状态;(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2) 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 开网”网站( http:// zxgk.court.gov.cn/ shixin/) 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 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 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 页时间。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信誉中 (1)、(2)要求。
3.5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 条件,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 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 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资料和提交本次投标文件。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 关投标均无效。
3.6其他要求:
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 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的绝 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 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需出 具声明函)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6月5日至6月1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投标单位发送邮件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确认。符 合条件且招标文件费缴纳后,招标代理机构会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回复至投标人邮箱,请各投 标人注意查看电子邮件。
4.4需要提交的资料①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② 投标人资格要求3.1-3.6项要求的所有资料扫描件均需加盖公章;③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 合体牵头人提交资料。
招标代理机构对获取招标文件提交的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 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 行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 gxz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