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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2027年度松山湖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广东    发布时间:2026年6月5日
打印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900009-2026-0027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松山湖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5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招标文件及调整开标时间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6-18 15:00:00,更正为:2026-06-24 14: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06-18 15:00:00,更正为:2026-06-24 14:30:00。

原招标文件3.详细评审: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50.0

技术部分40.0

报价得分10.0

技术部分

服务需求调研 (10.0)

根据投标人的对本项目服务需求了解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优:服务方案完整科学、可行性强,完全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10分; 良:服务方案完整、可行性一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5分; 中:服务方案较为完整、可行性较一般,较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 差:服务方案基本完整、可行性较差,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 未提供服务调研及服务方案不得分。

服务目标与重点 (5.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目标是否适合本项目不同对象的需求并能突出项目的工作重点目标等进行综合评审: 优:服务调研及作重点目标方案完整科学、可行性强,完全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5分; 良:服务调研及作重点目标方案方案完整、可行性一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2.5分; 差:服务调研及作重点目标方案基本完整、可行性较差,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 未提供服务调研及作重点目标方案不得分。

运营管理制度 (5.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营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审: 优:投标人设计的针对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制度具体详细的,完全满足中心服务实际需要的,得5分; 良:投标人设计的针对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制度较具体的,基本能满足中心服务实际需要的,2.5分; 差:投标人设计的针对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制度简单的,部分能满足中心服务实际需要的,得1分; 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

服务计划 (10.0)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实施计划和年度计划及对本项目的服务对象的整体需求及服务资源整合、服务宣传等进行综合评审: 优:服务计划方案完整科学、可行性强,完全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10分; 良:服务计划方案完整、可行性一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5分; 差:服务计划方案基本完整、可行性较差,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 未提供服务计划不得分。

跟踪服务、监控评估等流程规范程度 (10.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跟踪服务、监控评估等流程规范程度进行综合评审: 优:跟踪服务、监控评估等流程规范完整科学、可行性强,完全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10分; 良:跟踪服务、监控评估等流程规范方案完整、可行性一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5分; 差:跟踪服务、监控评估等流程规范方案基本完整、可行性较差,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 未提供跟踪服务、监控评估等流程规范不得分。

商务部分

综合实力1 (5.0)

投标人具有市级(或以上)民政部门或第三方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组织评估等级5A级得5分,4A级得3分,3A级得1分,2A级或以下不得分,此项最高得5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者不得分。

综合实力2 (10.0)

投标人自2023年以来,近三年内在市级(或以上)民政部门或第三方机构作出的社会工作发展综合评估中,获得优秀或良好评定的得5分,合格评定的得3分,其他不得分,可累计叠加,最高得10分。 注:须提供社会工作发展综合评估结果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者不得分。

业绩经验 (20.0)

投标人自2023年以来,近三年内承担过或正在实施的社会工作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20分。 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者不得分。

认证情况 (9.0)

供应商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9分。备注:须提供相关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cnca.gov.cn/)所查询的证书有效状态的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服务便利性 (6.0)

投标人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0.5小时(含)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得6分;投标人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0.5小时(不含)-1小时(含)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得3分;投标人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不含)-1.5小时(含)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得1分;投标人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小时(不含)以上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或未承诺对应内容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服务响应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者不得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 (10.0)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更正为: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40.0

技术部分50.0

报价得分10.0

技术部分

服务需求调研 (10.0)

根据投标人的对本项目服务需求了解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优:服务方案完整科学、可行性强,完全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10分; 良:服务方案完整、可行性一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5分; 中:服务方案较为完整、可行性较一般,较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3分; 差:服务方案基本完整、可行性较差,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 未提供服务调研及服务方案不得分。

服务目标与重点 (10.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目标是否适合本项目不同对象的需求并能突出项目的工作重点目标等进行综合评审: 优:服务调研及作重点目标方案完整科学、可行性强,完全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10分; :服务调研及作重点目标方案方案完整、可行性一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5分; 差:服务调研及作重点目标方案基本完整、可行性较差,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 未提供服务调研及作重点目标方案不得分。

运营管理制度 (10.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营管理制度进行综合评审: 优:投标人设计的针对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制度具体详细的,完全满足中心服务实际需要的,得10分; 良:投标人设计的针对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制度较具体的,基本能满足中心服务实际需要的,5分; 差:投标人设计的针对社区综合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制度简单的,部分能满足中心服务实际需要的,得1分; 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

服务计划 (10.0)

根据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实施计划和年度计划及对本项目的服务对象的整体需求及服务资源整合、服务宣传等进行综合评审: 优:服务计划方案完整科学、可行性强,完全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10分; 良:服务计划方案完整、可行性一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5分; 差:服务计划方案基本完整、可行性较差,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 未提供服务计划不得分。

跟踪服务、监控评估等流程规范程度 (10.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跟踪服务、监控评估等流程规范程度进行综合评审: 优:跟踪服务、监控评估等流程规范完整科学、可行性强,完全满足并优于招标文件要求,得10分; 良:跟踪服务、监控评估等流程规范方案完整、可行性一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5分; 差:跟踪服务、监控评估等流程规范方案基本完整、可行性较差,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得1分; 未提供跟踪服务、监控评估等流程规范不得分。

商务部分

综合实力1 (5.0)

投标人具有市级(或以上)民政部门或第三方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社会组织评估等级5A级得5分,4A级得3分,3A级得1分,2A级或以下不得分,此项最高得5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者不得分。

业绩经验 (20.0)

投标人自2023年以来,近三年内承担过或正在实施的社会工作服务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20分。 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者不得分。

认证情况 (9.0)

供应商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得3分,最高得9分。备注:须提供相关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s://www.cnca.gov.cn/)所查询的证书有效状态的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服务便利性 (6.0)

投标人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0.5小时(含)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得6分;投标人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0.5小时(不含)-1小时(含)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得3分;投标人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小时(不含)-1.5小时(含)内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得1分;投标人承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5小时(不含)以上到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或未承诺对应内容的,不得分。 注:须提供服务响应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者不得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 (10.0)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6月05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上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投标登记并在线获取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应当登录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解密,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登录云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签到,否则无法进行后续操作(具体操作详见采购文件);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及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响应)文件。开标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可通过020-88696599获取帮助。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

地  址:东莞松山湖控股大厦207社会事务局

联系方式:0769-228950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号金马大厦八楼806-809室

联系方式:0769-236637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间好

电  话:0769-23663761

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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