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锐光掩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锐光研发楼装饰装修工程
(招标编号:GZMDZJ-2026-0601)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锐光研发楼装饰装修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817.806876万元,招标人为广州新锐光掩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锐光研发楼(1#)、动力站(3#)局部装修以及室外钢结构停车棚两个。其中:1#厂房1层局部装修,二、五层全部装修;3#厂房1层局部装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新锐光研发楼装饰装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锐光研发楼装饰装修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注:
(1)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 》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 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 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 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 质。
(2)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 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 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 的要求。
(3)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2号令)和《住房城 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4〕5 2号)“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审慎选择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承揽工程” ,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的本招标项目所需资质被标 注为“资质异常”的,不得用该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1.2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3.1.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 的注册建造师。
项目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 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 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 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 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 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
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 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 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 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 为放弃中标资格。
(2)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 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 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 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 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3.1.4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3.1.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具有建筑工程类或建筑装饰 施工类或消防类或电气类或机械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3.1.6投标人已按照本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注:该项审查资 料:投标人声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投标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3.3.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 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九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 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按不符合投标人合格 条件处理。
3.3.3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3.3.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注:未在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08日09时00分到06月1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4.2投标人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1)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副本加盖公章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购买:投标人将上述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携带至广州市。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于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标书款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2)线上购买:投标人将上述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于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标书款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4.4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招标人应综合考虑节假日因素,合理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时间,如遇春节、五一、十一等长假,建议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备标期
4.5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29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29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广州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bjzyzb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