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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在线筛选/伊春市友好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定点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北京    发布时间: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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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在线筛选/伊春市友好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定点采购竞争性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一、招标条件

本伊春市友好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定点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6.8万元,招标人为伊春市友好区消防救援大队。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伊春市友好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食材定点采购;

2.2服务地点:伊春市友好区消防救援大队;

2.3招标控制价:368,000.00元(财政资金)

2.4招标范围及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5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采取

1+1+1模式签订采购合同(即:合同服务期满后,采购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以及服务质量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对于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

2.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合格标准,并达到采购人使用需求。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潜在投标人为经销商应具备《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潜F可证》(注:初级农产品除外)。3.3信用网站截图:

拟参加本项日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近二年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s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oenshu.court.gov.cn/等列入失信3663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行贿受贿犯罪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中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者,请于06月04日至06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填写“报名表”(附企业营业执照),填写完毕后发送至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并与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成功,逾期不予受理。4.2竞争性磋商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06月16日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8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