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公告福建省南平市云谷实验学校综合楼提升改造(二期)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福建 发布时间:2026年6月5日
福建省南平市云谷实验学校综合楼提升改造(二期)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1.项目名称:南平市云谷实验学校综合楼提升改造(二期)
2. 项目编号:2026018
3. 招标控制价:950000元
最高限价:939888.70元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最高限价(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允许进口
1 1-1 南平市云谷实验学校综合楼提升改造(二期) 1项 939888.70 建筑业 否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01),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识产品:适用于(合同包01),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 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均在有效期内,供应商 须提供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复印件。 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供应商为其缴纳投标截止 前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 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B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供应商 为其缴纳投标截止前6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 明材料。
资格承诺函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 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 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 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 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供应商采用资 格承诺制应标的,要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 法性、有效性负责。若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承诺函 内容不实的,需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法律责 任。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 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 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 业。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 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06月05日至06月12 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 下午15:30至17:30(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平市
方式:现场获取。
8.响应文件提交、开启
截止时间:06月16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南平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tbgs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