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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6-2027年度蜀渝项目餐饮及后勤保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四川    发布时间:2026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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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6-2027年度蜀渝项目餐饮及后勤保障服务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2026-2027年度蜀渝项目餐饮及后勤保障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30万元,招标人为四川阳光致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6-2027年度蜀渝项目餐饮及后勤保障服务项目,项目资金来自_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四川阳光致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为蜀渝分公司及后辅、部分基层单位等人员提供日常就餐及配套服务,服务内容包括食品加工烹饪、食堂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基层单位的后勤辅助服务。
四川阳光致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蜀渝项目本部自办职工食堂服务面积为280平方米,职工人数240人,基层单位分布在重庆、遂宁、自贡、泸州、苏里格、新疆地区,服务内容食品加工烹饪、食堂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基层单位的后勤辅助服务。按照四川阳光致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物业项目人员定岗标准及甲方需求,结合本项目实际服务内容,餐饮及后勤保障服务外包预计需配备人员不低于39人,才能保障服务品质,提升服务质量。
四川阳光致美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蜀渝项目自办职工食堂配置人员:厨师长(本部)1人,厨师兼前堂(本部)1人,厨师(本部)4人,面点师(本部)1人,服务员(本部)4人,后勤(重庆分公司)1人,厨师(重庆建安)2人,后勤(重庆建安)5人,后勤(自贡)2人,保洁(自贡)1人,厨师(泸州)1人,后勤(泸州)2人,门岗(遂宁)3人,厨师(遂宁)1人,服务员(遂宁)3人,保洁(遂宁)1人,门岗(苏里格)1人,保洁(苏里格)1人,后勤(苏里格)2人,厨师(新疆)2人,共计人员39人。
2.2招标范围:蜀渝分公司及后辅、部分基层单位等人员提供日常就餐及配套服务,服务内容包括食品加工烹饪、食堂范围内的清洁卫生、基层单位的后勤辅助服务。
2.3招标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蜀渝项目餐饮及后勤保障服务项目。
大2.4计划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止。
大2.5服务地点:
2.5.1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田家巷5号
2.5.2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西宁乡镇府旁四川蜀渝川中分公司
2.5.3四川省自贡市汇东路泰丰大厦13楼14号
2.5.4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邻玉镇迎宾路19号蜀渝川南分公司
2.5.5重庆市两江新区松石大道205号四川蜀渝石油建筑安装工程公司重庆分公司
2.5.6新疆库尔勒市滨河东路在水一方三楼西侧
2.5.7内蒙古鄂尔多斯乌审旗林荫路北二巷46号蜀渝苏里格项目部
2.5.8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脊路177号
大2.6本项目预估金额为230万元/9个月(含6%可抵扣增值税)。包含但不限于人工报酬、福利费、社保费用、各类保险、管理费、利润、税费(6%增值税专用发票)、员工食宿等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之和,若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该投标将被否决。招标人不保证框架合同金额全部执行,投标人应能接受工作量不确定的风险。
大2.7结算方式:合同签订后,按月支付费用,每月招标人对中标人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招标人全额支付当月含税价款,考核得分为80-89分招标人按照当月含税合同价款的95%付款:考核得分低于80分招标人按照当月含税合同价款的90%付款,考核得分3次低于80分(无论是否连续月份),招标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考核完毕后,根据考核付款比例,中标人开具发票,招标人60日内付款。
大2.8服务标准: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正文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需满足技术要求中的大号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2.9其它具体情况见招标编号为_YGZM-FW-2026-44的招标文件。
2.10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2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独立法人委托其分支机构参与的,仅能委托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委托多个分支机构参与的,其投标资格均无效:独立法人及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同时参与的,仅保留独立法人的投标资格,其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投标资格无效。
3.3财务状况: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资不抵债等状态。须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须有会计师事务所印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签章。提供的审计报告必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取得赋码(二维码
唯一编码),并须提供审计报告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的查验截图(查验网址http://ac
C.mof.gov.cn)。如未按要求提供报备赋码的审计报告或经评标现场查验报告未备案,投标将被否决。新成立不足1年的公司,提供公司财务报表:事业单位提供相关财务证明材料。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完成1个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的相同或类似服务业绩。(类似服务业绩指:餐饮服务或后勤服务等业绩)。提供有效合同扫描件(需显示签订日期和合同主体双方签字(章)、盖章有效)及单个合同至少提供1-2张相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最终有效业绩的统计时间和金额均以合同为准。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3)承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4)开标当日未被中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因三年无交易暂停的情况除外)或取消投标资格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须承诺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安全事故、一般A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或取消交易资格的。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影响项目履行的行政处罚、因违法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调查、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以及在企业信用系统中显示有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6)投标人应未处于被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建设方冻结交易期间,未被纳入交易黑名单,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未发生因服务、产品质量问题而被招标人终止合同的情况。

以上(1)(2)项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为准:(3)(4)(5)(6)项投标人提供书面承
大3.6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项目(标段、标包)中同时参加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2)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
(3)母公司与其控股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
(4)被同一法定代表人直接或间接持股不低于30%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定代表人;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6)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3.7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6月2日至6月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_500_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将以下资料盖章扫描后发至招标机构联系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可简称)
1《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扫描件及可编辑word版(附件1)、2《公司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2)、4《标书购买缴费回单》。注:现场购买标书需携带以上资料原件。
4.5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需以正式书面文件的方式告知是否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格式详见5《投标意向书》(附件3)。确认参加投标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将6《投标保证金缴费回单》扫描件、7《投标保证金退还信息表》(附件4)填写完整后发送至招标机构联系邮箱。
以上1一7项资料均需加盖公司鲜章并在开标当日将纸质资料递交招标代理机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_6月_17日14时00
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成都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zbgst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