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项目采招/天津市静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耗材、试剂配送服务供应商竞争性
(招标编号:TJDHZB-2026-111B)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本耗材、试剂配送服务供应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静海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分为3包:第一包:病毒核酸类检测试剂;第二包:微生物实验室常用耗 材及试剂;第三包:理化实验室常用耗材及试剂。每包择优选择一家供应商成交,按照实际 需求数量进行配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包:病毒核酸类检测试剂;(002)第二包:微生物实验室常用耗材及试剂; (003)第三包:理化实验室常用耗材及试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包:病毒核酸类检测试剂)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 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需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 报告或开标前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税 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等事项须提供声明;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 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是指供应商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 公章):若被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法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002第二包:微生物实验室常用耗材及试剂)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需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 报告或开标前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税 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等事项须提供声明;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 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是指供应商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若被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法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003第三包:理化实验室常用耗材及试剂)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 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 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需提供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 报告或开标前近三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提供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供应商,应提供其依法免税(税 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等事项须提供声明;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
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是指供应商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
5、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 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若被授权委托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法人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03日 09时00分到06月 10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发送电子版,需携带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注:磋商文件可以 选择邮寄,邮寄须另加50元人民币)。获取地点:天津市。磋商文件的售价:500元/本,磋商文 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注:可选择对公电汇形式缴纳标书费且在磋商文件发售期内到账, 电汇过程中请在“用途”“备注”“摘要”“附言”等处填写“标书费TJDHZB-2026-111B”如 还可输入剩余字符,可以简写项目名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 16日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 1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 系 人:徐先生
手 机:18519272310
邮 箱:gxzct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