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
| 宣传栏、坐凳、廊架、健身器材、运动场地、垃圾桶、种植绿化、照明、园路等配套设施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jzsggzyjyzx.org.cn/)自主网上报名,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6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YZB-2026-001
项目名称:赵县人民医院西门南区口袋公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3.01648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30164.82
采购需求:宣传栏、坐凳、廊架、健身器材、运动场地、垃圾桶、种植绿化、照明、园路等配套设施
合同履行期限:45 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优惠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4)本次磋商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5)未在“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石家庄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此项以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黑名单为准)特别注意:本项目实行“双盲 ”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 ”;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06日至2026年06月12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jzsggzyjyzx.org.cn/)自主网上报名,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方式:其它
售价: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6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供应商无须到现场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16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供应商无须到现场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sjzsggzyjyzx.org.cn/),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0311-89668589、0311-66187855。注册完成后必须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注本项目。供应商须使用《【政府采购】(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410》(请注意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完成文件制作)完成编制投标(响应)文件、加密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等工作。3、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河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响应)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赵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本级
地 址:石家庄市赵县永通路 4 号
联系方式:0311-89650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河北悠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 石家庄市 长安区中山东路289号长安广场804室
联系方式:0311-856992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311-85699258
九、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