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度投标-洛阳市中等职业学校AR旅游体验中心智慧教学区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河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5日
度投标-洛阳市中等职业学校AR旅游体验中心智慧教学区建设项目竞争性
(招标编号:HNGP-2026-012)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中等职业学校AR旅游体验中心智慧教学区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8.619099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主要内容为洛阳市中等职业学校AR旅游体验中心智慧教学区建设项目,具体详 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中等职业学校AR旅游体验中心智慧教学区建设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市中等职业学校AR旅游体验中心智慧教学区建设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4)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 〔2025〕34号)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供应商须提供“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 声明函”或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证明文件。出具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有关证 明文件的,该产品视为本国产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再要求供应商提供其他证明材 料;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函》、虚假证明文件谋取中标、成交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 同时公告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声明函》或有关证明文件。(响应文件中须附《关于符 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格式详见响应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须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以及违背承诺自愿承担相关 责任的承诺;(响应文件中须附《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人承诺事项的真实 性。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04日08时30分到06月10日18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磋商文件,3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 15 日 15时00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 15 日 15时00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 1188 5531
邮 箱:bjzyzb6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