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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招标-哈尔滨哈发电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黑龙江    发布时间: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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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哈尔滨哈发电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服务公告
(招标编号:ZG-QFG-2026058)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一、招标条件
本哈尔滨哈发电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参照《黑龙江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黑价联【2010】92 号文件计算资产评估服务费,以计算资产评估服务费的100%作为本项目最高限价,招标人 为哈尔滨哈发电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通过评估确定需处置资产的市场价值,制定合理的出售价格,实现资产价值最大 化;同时了解自身资产的实际情况,便于合理规划资源配置,优化资产结构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哈尔滨哈发电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哈尔滨哈发电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本 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财政部门登记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提供备案公告);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正式执业会员证书》(职业资格:资产评估 师),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3月至5 月)的基本养老保险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规定的“六类人员”须提供相 应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 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 wenshu.court.gov.c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时间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起算前三
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结 果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05日 08时30分到06月11日 16时30分
获取方式:4.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6月5日至6月11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6时30分 到黑龙江哈尔滨市获取招标文件,逾期 将不予受理;4.2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4.3未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或时限 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与本项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26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黑龙江哈尔滨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26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黑龙江哈尔滨市
七、其他

项目编号:ZG-QFG-2026058
1、招标条件
受哈尔滨哈发电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哈尔滨哈发电 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服务项目进行国内。招标人为哈尔滨哈发电力工贸有 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合计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合
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哈发电力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2.2履约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项目概况:通过评估确定需处置资产的市场价值,制定合理的出售价格,实现资产价值 最大化;同时了解自身资产的实际情况,便于合理规划资源配置,优化资产结构;
2.4最高投标限价:参照《黑龙江省资产评估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黑价联【2010】92号文件 计算资产评估服务费,以计算资产评估服务费的100%作为本项目最高限价;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6招标范围:供热资产(管道、泵房、换热站等),房屋,车辆,电子设备(电脑、笔记 本等),生产用设备(水泵、阀门等)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全部资产进行资产评估: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 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财政部门登记备案的资产评估机构(提供备案公告);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正式执业会员证书》(职业资格:资产评估 师),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3月至5 月)的基本养老保险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规定的“六类人员”须提供相 应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 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时间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s:// wenshu.court.gov.cn) 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时间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起算前三 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的结 果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6月5日至6月11日(北京时间, 法定节假日及休息日除外,下同),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下午16时30分到黑龙江哈尔滨市)获取招标文件,逾期将不予受理;
4.2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4.3未按照本公告规定方式或时限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与本项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6月26日9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哈尔滨市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 拒收。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