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招标-镇赉县沿江粮库有限公司钢板仓厫间分隔墙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吉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4日
招标-镇赉县沿江粮库有限公司钢板仓厫间分隔墙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编号:MSGCZX-2026-09)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白城市,镇赉县
一、招标条件
本镇赉县沿江粮库有限公司钢板仓廒间分隔墙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02.954305万元,招标人为镇赉县沿江粮库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镇赉县沿江粮库有限公司钢板仓厫间分隔墙,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镇赉县沿江粮库有限公司钢板仓厫间分隔墙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镇赉县沿江粮库有限公司钢板仓厫间分隔墙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供 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 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 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3供应商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3、2024、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当 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2023年-2025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自 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具有2025年1月1日至开标前任意三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4供应商应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 书网”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最短期限:2023年1月1日一至投标截止之日)截 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
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04 日 08时30分到06月11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16日 13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 16日 13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竞争性
项目概况
镇赉县沿江粮库有限公司钢板仓厫间分隔墙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电子邮箱)获取采 购文件,并于06月16日13: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SGCZX-2026-09
项目名称:镇赉县沿江粮库有限公司钢板仓厫间分隔墙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029543.05
最高限价(元):1029543.0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需求:镇赉县沿江粮库有限公司钢板仓厫间分隔墙,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06月19日-07月18日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2.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 185号);
2.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7《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2.8《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 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3供应商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23、2024、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当 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2023年-2025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自 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具有2025年1月1日至开标前任意三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4供应商应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 书网”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最短期限:2023年1月1日一至投标截止之日)截 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
采购活动。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 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相关政策和要求,办理入吉手续。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06月04日至06月1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报名材料须为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且内容清晰可辨,发送到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电话 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持有可扫描二维码查询的新版营业执照,可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 本同样大小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 件。
(3)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供应商应提供购买文件期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查询最短期限:2023年1月1日— 至今)截图并加盖公章(以上截图须包括单位名称、查询内容及查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 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06月 16日13:00(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06月16日13:00(北京时间)
地点:长春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