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6年山深线滨石高速跨线桥等桥梁养护工程 (项目编号:HNZB-20260346)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6月04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项目概况 2026年山深线滨石高速跨线桥等桥梁养护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东区泰兴南路晨景大厦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6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B-20260346 项目名称:2026年山深线滨石高速跨线桥等桥梁养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6.0万元 最高限价:347.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7月5日~2026年10月2日,共计90日历天(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二)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1. 供应商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50%; 2. 供应商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供应商报价×50%; 3. 供应商报价<最高限价×45%; 4. 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三)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四)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五)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或磋商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或2026年度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A.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B.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4)供应商须具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养护资质证书,序列等级要求为桥梁养护甲级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从业范围为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5)供应商须配备项目经理一名,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是指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6)供应商须配备项目总工一名,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是指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7)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日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磋商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9)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查询磋商当日17:00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1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6月04日到 2026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泰兴南路晨景大厦5层 方式:现场现金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6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泰兴南路晨景大厦5层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6月1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泰兴南路晨景大厦5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公路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东兴路218号 联系方式:王一涵、刘志鹏;022-24139150、022-24159922转83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泰兴南路晨景大厦5层 联系方式:175268982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金华(项目负责人)、李志强、刘颖 电 话:17526898293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智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6月0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