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港公司至辽宁省相关港口140万吨氧化铝船运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TZX-26-0143)
项目所在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临港公司至辽宁省相关港口140万吨氧化铝船运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9050万元,招标人为广西海亿贸易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临港公司至辽宁省相关港口140万吨氧化铝船运服务,运输方式为公海联运。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临港公司至辽宁省相关港口140万吨氧化铝船运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临港公司至辽宁省相关港口140万吨氧化铝船运服务供应商入围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须为国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3.2投标人资质最低要求(以下两项须同时满足):
(1)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具备普通货运、无车承运、网络货运其中一种资质;(2)具有有效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水路运输许可证》或《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备案证明》或《无船承运NVOCC备案证书》(满足其中一项即可);3.3投标人业绩要求: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水路货物运输合同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10万吨(含)或累计服务金额超过1000万元(含);公铁货物运输合同业绩累计服务数量超过5万吨(含)或累计服务金额超过500万元(含)。“水路货物运输服务合同业绩”可以包含散货、集装箱货物运输业绩等,“公铁货物运输服务合同业绩”可以包含纯公路货物运输业绩或纯铁路货物运输业绩或公路与铁路联运的货物运输业绩。“水路货物运输服务合同业绩”可以包含散货、集装箱货物运输业绩等,“公铁货物运输服务合同业绩”可以包含纯公路货物运输业绩或纯铁路货物运输业绩或公路与铁路联运的货物运输业绩。
注:业绩证明须同时提供以下两种材料:
1合同扫描件(包括首页、合同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2银行收款记录或合同事项对应的发票扫描件。业绩按银行收款记录或合同事项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显示的承运数量或金额累计,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附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转包及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6月04日17时00分到2026年06月11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06月25日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年06月25日 09时30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