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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投标-宜昌市田家河污水处理厂活性炭采购项目
招标采购投标服务平台        湖北    发布时间: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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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宜昌市田家河污水处理厂活性炭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LZJ260603)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宜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宜昌市田家河污水处理厂活性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683万元,招标人为湖北三峡产投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田家河污水处理厂生物活性滤池、活性炭吸附罐等工艺单元部分活性 炭即将达到使用寿命,现采购一批活性炭进行更换,满足该工艺单元的处理效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昌市田家河污水处理厂活性炭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宜昌市田家河污水处理厂活性炭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人须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 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 人单位公章)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本次招标项目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投标,需提供 生产厂家对经销商的有效授权书,且同一产品的制造商与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否则作废标处理:(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并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 评审)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04 日 00时00分到06月 13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1)现场领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委 托代理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宜昌市领取招标文件。(2)网上领取:线上 领取。投标人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报名时间以提 交至代理工作人员邮箱显示时间为准,发送后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确认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 25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宜昌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25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地点为宜昌市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受湖北三峡产投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宜昌市田家河 污水处理厂活性炭采购项目”进行招标,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进行,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宜昌市田家河污水处理厂活性炭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田家河污水处理厂生物活性滤池、活性炭吸附罐等工艺单元部分活性炭即将 达到使用寿命,现采购一批活性炭进行更换,满足该工艺单元的处理效果。
2.3项目地点:宜昌市白洋工业园田家河片区
2.4招标范围本次采购活性炭分为三种规格,第一种生物活性滤池活性炭(煤质,颗粒活 性炭,碘值≥850mg/g, φ1.5-3.0mm,堆密度≤450kg/m3, 水份≤10%);第二种活性炭罐颗 粒活性炭(煤质,颗粒活性炭,碘值≥850mg/g,φ1.5mm,8×30目)第三种粉末活性炭(煤 质活性炭种类,粒度200目,碘吸附值(mg/g)大于900,亚甲蓝吸附值mg/g≥150,糖蜜
值200目通过量90%,含水量≤5%,堆密度≤450kg/m3),颗粒活性炭需包含活性炭的处置 工作;粉末活性炭不需要处置。
2.5最高投标限价:683万元,其中(1)生物活性滤池活性炭9200元/吨;(2)活性炭罐 颗粒活性炭9000元/吨;(3) 粉末活性炭8150元/吨。
2.6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数量以招标人要求的实际合格供货量为准,据 实结算,成交单价在合同履行期间不予调整,且最终结算价不超过683万。根据招标人需要 分批供货,每批次供货前,招标人提前3天通知中标人备货,中标人按约定到货时间将货物 配送至指定地点,并负责装卸到招标人指定的罐体或池体内,需随货提供该批次货物的产品 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中标人负责所供货物的运输、保险、装卸、质量和安全等。
2.7质量要求:出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级标准, 其中关键指标如下:出水COD≤50mg/L.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定,满足 招标人采购需求。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 招标文件)
3.1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 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 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2投标人须为具有本次招标项目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若为经销商投标,需提供 生产厂家对经销商的有效授权书,且同一产品的制造商与经销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否则作废标处理;(提供授权书复印件并加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3.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 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 评审)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证明材料应清晰 可辨认,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上述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质资料如果存在有效期规
定的,其证件有效期如果过期视为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时间:6月4日起至6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地点及方式:
(1)现场领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宜昌市领取招标文件。
(2)网上领取:线上领取。投标人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扫描 件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备注: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方式),报名 时间以提交至代理工作人员邮箱显示时间为准,发送后请及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确认,确认无误后发送招标文件。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6月25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宜昌市,由招标代理机构接 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
7.1本次招标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 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 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