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梨树县鹏展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煤炭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DFA-BFJL-DL-2026084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四平市,梨树县
一、招标条件
本梨树县鹏展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煤炭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78万元,招标人为梨树县鹏展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煤炭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梨树县鹏展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煤炭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梨树县鹏展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煤炭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 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拟提供的货物应是国家正规煤 矿生产的煤炭,提供近三个月内检测机构出具的煤质检验报告(须包含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灰分、挥发分、焦渣特征、收到基水分、含硫量的检测结果);否则按否决处理。
2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23年-2025年)财务 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提供从成立日 期起至2025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 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 www.wenshu.court.gov.cn) 有行贿犯罪记录;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6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详见财库〔2016〕125号);
7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参与投标;
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06月04日 08时30分到06月10日 16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06月24日 13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06月24日 13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梨树县鹏展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煤炭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梨树县鹏展 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选定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梨树县鹏展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煤炭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DFA-BFJL-DL-20260841
2.3采购范围:煤炭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采购金额:单价815元/吨,共计12000吨
2.4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5供货期: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煤炭的供应工作。
2.6质量要求:按招标人质量标准要求,确保煤质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 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拟提供的货物应是国家正
规煤矿生产的煤炭,提供近三个月内检测机构出具的煤质检验报告(须包含收到基低位发热 量、灰分、挥发分、焦渣特征、收到基水分、含硫量的检测结果);否则按否决处理。
3.2财务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 (2023年-2025年)财 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提供从成立 日期起至2025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 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3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 www.wenshu.court.gov.cn) 有行贿犯罪记录;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 (详见财库〔2016〕125 号);
3.7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的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获取
4.1投标申请人请于6月4日至6月1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 天8:30-16:00,提供下述资料加盖公章(鲜章)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行为记录名单,以上截图
投标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加盖公章(鲜章)的彩 色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进行网上报名(标题注明项目名称, 并写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及邮箱),并与招标代理公司负责人确认报名 材料是否合格,未确认或因未注明联系方式导致无法确认的,投标报名无效。对报名成功的 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
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
4.2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6月24日13:30时,地点为长春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该项目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63.com